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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盟讯2014年第一期

时间:2014-07-07 21:11 来源:未知  作者:zjmm  点击:


        

                           本期要目  2014年第1期(总第114期)

 民盟镇江市委2014年工作要点

  民盟镇江市委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民盟镇江市委在市政协七届三次全会上所提集体提案
   关于加强渣土运输车、人力客运三轮车、占道经营货运车等“三车”治理的建议
   关于建立江苏省未成年犯管教所流动图书馆的建议
   关于搬迁弥陀寺巷疏导点的建议
   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的建议
   关于慎用网络语言,规范使用语言文字的建议
   关于提高镇江交通事故涉及人伤案件司法鉴定公信力的建议
   关于加快推进镇江文化资源与旅游业发展深度融合的建议
   关于我市严格限制新上燃煤火力发电项目的专项建议
 
   在江苏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所提个人议案
   关于降低马路绿岛培土高度、减少扬尘增强城市生态系统蓄水和排水能力的议案
   关于制定《江苏省受损国土生态修复管理条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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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编:民盟镇江市委员会宣传处       责任编辑: 张苏明
邮编、电话:212050  84421556                镇内刊第017号
地         址:镇江市南徐大道68号行政中心6号楼5楼                    
E — mail :xtalje@126.com            
镇江民盟网址:http://www.zjmm.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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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盟镇江市委2014年工作要点
 
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民盟镇江市委全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为抓手,全面推进镇江民盟的自身建设,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和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切实履行好参政党职能,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一、突出学习主题,夯实思想基础
1.认真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通过举办讲座和自主学习的形式,组织盟员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等重要文件,进一步领会全会精神实质,凝聚改革共识,自觉肩负起服务全面深化改革的新任务。
2.扎实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按照民盟中央统一部署,从今年起,盟市委将在全市盟员中开展以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主题的学习实践活动,活动将持续到2017年,每年突出一项重点内容。今年的重点是改进思想作风,把自身建设提到新高度。要求广大盟员结合盟务工作实际,积极参加和自主开展各种形式的学习实践活动,进一步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信念和决心。
3.宣传践行江苏民盟核心价值观。加强宣传,提升盟员对江苏民盟核心价值观“爱国民主、同盟同志、建言力行、修身立业”的认知和认同。收集模范践行江苏民盟核心价值观的盟员事迹,以身边人、身边事带动广大盟员更加自觉地践行江苏民盟核心价值观。
二、围绕中心工作,积极建言献策
4.高质量参政议政。充分借助人大、政协、双月座谈会等平台,紧紧围绕中共镇江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紧扣镇江现代化建设的主线,突出科学发展的主题,重点在教育改革、科技创新、文化繁荣、民生改善、生态文明、现代农业、新型城镇化等方面建言献策,为市委、市政府的科学决策提供高质量的意见建议,努力扩大民盟的影响力。
5.创新调查研究方式。精选调研课题,在全盟采取课题立项申请的形式,鼓励基层组织和盟员积极承担调研课题,进一步提高课题成果质量,为民盟的参政议政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6.完善参政工作机制。发挥盟市委领导班子的示范带头作用,做到“一主委一课题,一常委一活动”(每位副主委负责一项调研课题,每位常委牵头组织一次有一定影响和质量的活动);强化参政议政队伍建设,聘请盟内外有识之士参与参政议政工作;调动基层组织和盟员的参政议政积极性,注重发挥专委会和新的社会阶层在参政议政工作中的作用;加大信息员培训力度,努力提高社情民意信息的采用率和信息转化。
三、强化组织建设,激发组织活力
7.进一步优化发展结构。坚持“人才强盟”战略,严格标准,确保质量,重点发展有较大社会影响的代表性人士、参政议政等工作急需的高层次人才以及有发展潜力的中青年人才,不断优化盟员结构,为镇江民盟可持续发展奠定人才基础。
8.逐步健全基层组织架构。对我市基层组织现状进行专题调研,从界别、区域、成员结构等方面统筹考虑,结合支部换届对基层组织布局进行适当调整。通过加强与各级统战部门的沟通,寻求理解和支持,拟新建扬中支部、京口支部,逐步理顺基层组织关系。同时,加强对11个基层支部换届工作的指导。
9.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人才选拔和培养机制,根据每个后备干部的实际状况,确定培养方向,制定培养计划,为他们的成长搭台铺路;立足长远,统筹规划,着眼于未来民盟的形势、任务和下次换届的人才需求,根据领导班子职数一职多备要求,启动市级组织领导班子后备干部推荐工作。
10.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召开全市组织工作会议,研讨新形势下适合自身特点的基层组织工作模式,通过实行《基层组织工作手册》填报制度,对基层组织活动开展情况、盟费收缴和经费收支情况、参政议政和反映社情民意情况、宣传报道情况等进行考核,根据盟省委“达标基层、特色基层、优秀基层组织”的评价指标体系,对全市基层组织进行测评并通报结果,进一步提升基层盟务工作水平。结合盟员实际,开展广大盟员便于参加、乐于参加、易于接受的活动,丰富组织生活,彰显组织活力。
11.有针对性地组织盟员培训。根据不同层次和需要,分批次举办新盟员、新任主(支)委和信息员培训,有计划地组织优秀盟员外出学习和调研,拓宽盟员参政议政视野。
12.强化对盟员的组织关爱。在盟机关设立“盟员之家”活动室,为基层支部开展活动提供充满民盟元素的场所,增强基层盟员归属感。结合队伍现状,出台专门的盟员走访慰问制度。加强与基层盟员所在单位党组织的联系和沟通,适时举荐优秀盟员到关键岗位发挥作用。
四、注重宣传引领,扩大社会影响
13.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将宣传工作寓于民盟自身建设和履行职能的各项工作中,增强主动宣传意识,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沟通,全面宣传、报道镇江民盟各类重大活动、参政议政成果和优秀盟员的先进事迹,提升镇江民盟的社会影响力。
14.办好盟内“两刊一网”。注重改进文风,提高稿件质量,丰富信息量,增强可读性,不断提升《镇江盟讯》和镇江民盟(简报)的办刊品质。重视网站建设,及时上传各类信息资料,使其真正成为盟务工作高效开放、基层组织交流学习、盟员风采聚焦展示的平台。启动镇江民盟年鉴的编撰工作。
五、突出特色优势,倾力服务社会
15.持续推进“民盟服务进社区”活动。加强与润州区金山街道和句容袁相村的工作联系,适时将服务区域延伸到京口区,以“梦圆学校”为载体,以服务当地百姓为宗旨,以创新服务形式为手段,整合盟内资源,通过开办公益培训、进行文化传播、举办义诊等直接走近群众,服务百姓,树立镇江民盟良好的社会形象。
16.深化农村智力帮扶工作。增强服务意识,发动盟员积极参与句容袁相结对帮扶活动。发挥人才优势,大力支持并有效组织盟内农林专家在当地及周边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和科技咨询服务,系列化开展智力帮扶。
17.拓展“进监帮教”工作内容。继续组织盟内专家在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开展专题讲座、法律援助、心理咨询、文艺演出等活动。筹办以未成年犯为对象的“周艺公益古筝培训班”,帮助其恢复成立“新生乐团”,协调市有关部门在未管所开办流动图书馆。
六、改进工作作风,推进机关建设
18.进一步强化机关建设。根据盟省委“机关建设年”要求,积极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机关建设。强化内部管理,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通过加强学习、组织培训、引入新人等不断提升机关整体服务水平,切实以良好的面貌、创新的举措、务实的工作为全市广大盟员做好服务。
19.提升盟务工作规范化水平。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在对原有制度、办法进行修订的同时,制定关于盟员参加民盟会议和活动的暂行规定、盟员走访慰问制度、离退休盟员活动制度等,以制度规范和推进各项工作。
 
民盟镇江市委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民盟中央和民盟江苏省委部署,结合镇江民盟工作实际,现就我市民盟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提出如下方案:
一、重要意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最大的政治共识、共同的奋斗目标和团结合作的思想政治基础。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以下简称“学习实践活动”)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是今后一段时期民主党派切实增进政治共识,加强思想建设的核心内容。学习实践活动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主题,以深化政治交接、增进政治共识为引领,不断增强广大盟员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切实承担起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亲历者、实践者、维护者、捍卫者的政治责任,努力建设高素质参政党,为全面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力量。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突出重点。学习实践活动以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和骨干成员为重点,把学习中共十八大精神作为一以贯之的主要内容,根据党和政府工作大局和任务要求,以及镇江民盟工作实际,确定学习实践活动的重点,并不断充实和丰富其内涵和形式。
2、坚持自我教育。体现“自觉、自主、自为”,自己提出问题,自己分析问题,自己解决问题,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3、坚持正面引导。突出思想引领,把握活动导向,展示民盟与中国共产党团结合作、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大好局势,展示广大盟员积极履职尽责、发挥优势作用的良好形象。
4、坚持注重实效。认真总结、借鉴近年来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的经验,紧密结合盟员的思想实际,把学习与实践相结合,注重解决突出问题,注重增强“四种能力”建设,使增进政治共识和提高履职实效相促进。
三、主要任务
从2014年起到2017年,每年突出一个重点,在全市分层次、有重点地推进学习实践活动。
2014年,以改进思想作风为重点,把自身建设提到新高度。从改进和转变作风入手,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强化责任意识,提高议事效率,密切与基层的联系,不断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号召力;以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机关为目标,切实加强机关建设,不断提高机关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树立民盟机关良好形象。
2015年,以推动履职尽责为重点,不断提高履行参政党职能的能力和水平。从发挥政治责任和使命入手,总结、研究、探索和创新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责的有效途径和方法,提高参政的广泛性、议政的有效性和监督的严肃性;从增进社会和谐、扩大社会影响入手,不断创新社会服务的形式和载体,汇聚智慧、凝聚力量,积极投身到镇江现代化建设的征程中,在实践中进一步深化对多党合作制度特色和优势的认识。
2016年,以强化组织建设为重点,确保民盟顺利实现人事继替、实现政治交接。从推进政治交接、继承优良传统入手,扎实推进民盟镇江市委换届工作,为选好配强新一届领导班子和领导机构、顺利实现组织人事新老交替提供人才和组织保证。
2017年,以总结提高为重点,深化学习实践活动成果。回顾总结“学习实践活动”中的好的经验和做法,表彰先进和典型,转化活动成果。
    四、活动形式
1.政治教育。把政治学习提到重要高度,邀请专家学者解读中共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以及国家改革发展重大路线、方针、政策,举办时事形势报告等,以讲座、讲学等形式,进行统一战线、多党合作传统教育。
2.传统教育。组织盟员参观全国、全省统一战线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瞻仰先辈风范、了解统战历史。认真筹备民盟镇江市委成立60周年纪念活动。
3.典型教育。发现、树立在学习实践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收集整理先进人物事迹,在民盟内部刊物和网站上进行宣传并向民盟江苏省委推荐。
    五、组织实施
1.成立领导机构。成立由主委陈昆山担任组长、其它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2.扎实开展活动。各基层组织要把活动的开展与继承和发扬民盟“奔走国是、关注民生”的优良传统结合起来,与民盟镇江市委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结合起来,与日常盟务工作实际结合起来,将学习实践活动贯穿于加强自身建设和履行参政党职能的全过程。要紧密围绕学习实践活动确定的主要任务和每年的重点内容,结合各自实际,制定相应计划,采取盟员喜闻乐见、便于参与的形式,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活动,确保学习实践活动有序进行,不走过场,扎实有效。
3.加强宣传引导。各基层组织要重视学习实践活动的宣传报道,及时报送活动开展情况。盟市委将在《镇江盟讯》、镇江民盟(简报)及镇江民盟网站上开辟专栏、专版,通报基层活动动态,宣传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好的经验,供基层组织相互学习、交流,营造浓厚氛围,扩大对外影响。
附:1.民盟镇江市委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
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2.民盟镇江市委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
实践活动具体安排(2014年度);
3.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习实践活动参考
文献。
 
 
民盟镇江市委员会
2014年4月1日
 
 
 
民盟镇江市委开展坚持和发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陈昆山
副组长:佘其瑞  李鼎如  王瑞楠  杨晓勤
成  员:李伯全  刘  镇  贺云华  毛珊美  周莲英
张琪安  何  仁  李君荣  陈吉祥  沈小平
张胜文  冯鑫明  蒋正明  卢全有  孙建中
贾  君  孙小娟  李榆容  巫庆荣  顾宏宇
王惠园  薛维杰  王家健  缪延明  陈桢康
华  群  贺荣夫  薛  莲  真  亚  许林萍
孙  成  庞爱生  江  宁  李成栋  孔令萍
王永强  杜顺涛  朱晓华  束红娣  谢春华
贾云飞  吴耀俊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杨晓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民盟镇江市委开展坚持和发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具体安排
(2014年度)
 
1.制定下发《民盟镇江市委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对学习实践活动进行总体动员和部署。
2.组织盟员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
3.面向全市开展以“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主题的参政议政论文征集活动。
4.开展典型人物宣传教育活动。在全市基层征集典型代表和先进人物事迹,在镇江民盟内刊和网站上开辟专栏进行宣传、推广。
5.开展盟市委走访基层活动,走访率不低于基层支部数的60%,广泛听取基层意见。
6.梳理盟员意见和建议,落实整改措施。
7.对新盟员进行“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理论”及盟史盟章的培训。
8.对新任主(支)委进行培训。
9.开展创建达标、特色、优秀基层盟组织活动。
10.组织部分盟员参观民盟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11.推进机关建设年活动。成立“盟员之家”活动室,启动机关形象文化建设;对全市基层组织进行调研;制订关于盟员参加民盟会议和活动的暂行规定、盟员走访慰问制度、离退休盟员活动等制度。
12.以梦圆学校为载体,持续推进“民盟服务进社区”、句容袁相村结对帮扶及“同心林”工程建设和进监帮教等工作,在服务中增强学习实效。
 
 
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
参考文献
一、重要文件
1.《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中发[2005] 5号文件);
2.《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中发[2006] 5号文件);
3.中国共产党十八大及十八大以来历次中央全会文件;
4.《中国民主同盟章程》;
5.全国人大、全国政协会议,省人大、省政协会议有关文件;
6.《江苏民盟五年(2012-2017年)发展规划》。
二、领导讲话
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共中央领导集体关于治国理政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当前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
三、参考书目
1.《〈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学习问答》,中共中央统一战线工作部,华文出版社,2005年4月;
2.《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简史》,罗湘民等,华文出版社,2000年2月;
3.《风雨同舟七十年——民盟历史文献》,中国民主同盟中央委员会,群言出版社,2011年5月;
4.《同心往事》,尤兰田,群言出版社,2012年7月;
5.《万水朝东——中国政党制度全景》,陈延武,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1年7月。
四、相关网站
1.民盟中央网站:http://www.dem-league.org.cn/;
2.民盟江苏省委网站:http://www.jsmm.org.cn
3.民盟镇江市委网站:http://www.zjmm.gov.cn
 
编者按:2014年盟市委在七届三次市政协全委上共提集体提案七件,个人提案57件。其中《关于加强渣土运输车、人力客运三轮车、占道经营货运车等“三车”治理的建议》的集体提案,市政协将其作为8个重点提案之一,纳入《参政议政专报》上报市委、市政府,市委书记杨省世于今年3月25日作出重要批示:政协的这些提案很有针对性,对我们做好决策、相关部门开展好工作很有启发和参考价值。请晓明、洪水、建明、常生、宗元、志强、丽虹阅研。市长朱晓明批示如下:调研深入,建议有价值,请开宝秘书长将此报告按部门的分工,分送相关主管部门,在工作中落实、解决。市政府秘书长朱开宝批示为:请建新调研员商综合一处,将市政协提案以市政府办文件发送相关部门,明确责任和要求,重视和落实提案办理工作,并加强跟踪推进。
 
关于加强渣土运输车、人力客运三轮车、占道经营货运车等“三车”治理的建议
民盟镇江市委会
“美丽镇江”建设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正在有序推进,全市上下齐心努力,城乡环境面貌变化较大。2014年1月7日城建项目巡礼仿佛是一次半日游,让我感受到“山水花园城市”建设为实现“美丽镇江”目标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身为镇江人在感到自豪的同时,更增添了参与实现镇江跨越发展的信心。但在镇江的城市秩序环境上还亟待加强,镇江车辆种类繁多,路面上看城市较乱,如人力客运三轮车肆意穿行、停放,货运车车载占道经营,渣土车超载尘土飞扬,这几类车大煞风景,严重影响镇江形象的打造。为此建议市委、市政府下大决心,彻底整治镇江“三车”。
    一、稳妥取消三轮车,让城市有品位,形象更美好。
客运三轮车在我市存在已有60多年历史,其经济、快捷、环保、便民在镇江的交通运输服务史上曾发挥了积极作用。由于其散、乱、破、杂,我市2005年曾组织整治,后因经费等原因暂时保留了903辆人力客运三轮车分别由4个单位7家公司实施日常运营管理,8年来虽有管理规定,但擅自改装、变换车主、车辆破损、漫天要价、影响交通、乱停乱放、违规行驶、安全隐患多、监管缺位、影响市容等已成不争的事实。随着我市近年来城市道路的改造升级、公交的优先发展、出租车的规范运营、免费公共自行车的投放,人力客运三轮车的负面影响已远远超过其正面作用,迫切需要研究解决其去留问题。为此建议:一是组建强有力的工作班子,拿出切实可行的治理方案;二是拿出专门经费保障成功治理,防止留下后遗症;三是差别化解决现有从业人员的分流问题,可转行、可一次性补偿或遣散;四是先按原有管理规定整治规范,再推行取消或景区限量保留美化,成为特色,留下一点历史的痕迹;五是加大宣传,形成合力,让全社会参与治理。
二、重拳治理渣土车,让城市更安全,空气更清新。
    今年以来,我市旧城改造力度加大,新城建设步伐加快,由于涉及建设的区域多,项目多,建设中的扬尘污染客观存在,市民对渣土处置造成环境污染和影响市民正常生活的投诉成倍增长,市区空气污染指数持续达到黄色预警,12月5日市区可吸入颗粒物指数(PM2.5)一度超过500,空气污染出现红色警报,市政府高度重视,连续召集相关部门研究处置渣土扬尘污染问题。近日欣闻相关部门已开始不分昼夜地开展整治。但我们认为治理扬尘污染除了加强拆迁工地和建设工地的科学防范和有效管理外关键还要更加重视渣土车的动态流动污染。鉴于此,我们建议:一是相关部门严查渣土车的擅自改装,从源头上控制渣土车超载;二是调整现有密闭苫盖运输方式,改钢构盖为帆布遮盖,确保运输全程无抛撒;三是严把渣土车出场关,做到:箱体、轮胎出场冲洗不带泥、车辆出场不超载、GPS(或北斗)系统不损坏、渣土装载不超盖、车辆行驶不得快、车辆顶灯不坏,反复叮嘱,签字离开;四是建立渣土车运营诚信制度,建议一要缴纳高额保证金;二要由运营公司和渣土车车主签订防扬尘污染承诺书;三要对运营公司管理情况实行打分制,管理不严、两次以上整改不到位的取消公司运营资质;四要充分发挥渣土行业协会的作用,增强运营公司和渣土车主的自律意识。
三、依法取缔占道经营货运车,让城市更有序,道路更通畅。
2013年10月之前市区有20余条道路外地货运车占道经营现象十分突出,如北府路白天晚上都有,多时晚上有6、7辆车占道经营,黄山南路与黄山西路交汇处、喜来登大酒店旁、黄鹤山路口、京口路上、学府路上、丁卯桥上等等占用快车道经营已司空见惯。车载占道经营严重影响交通、影响道路保洁质量,由于经营成本低,商品价格较低,造成与合法经营者的不公平竞争,店内的合法经营户反过来效仿占道的违法经营户,店面外溢占用人行道经营、推着货三轮占道经营的在镇江比比皆是,前整治后回潮现象难以根治,行政成本加大,城市管理无序,恶性循环,全市主要道路很难找到没有占道经营的。因此,建议2014年依法取缔占道经营货运车。一抓源头治理。公安部门一是严查农用车改装,二是采取措施控制农用车改装后进城,三是配合城管部门及时查处货运车占道经营。二抓规范设置。疏堵结合十分必要,镇江堵了这么多年了有成效但成效不大,建议市、区两级认真选址,克服困难,拿出专项资金,设立必要的小规模的便民经营点,解决群众购买不方便,经营者无处去问题,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识、统一标准、统一管理”,变乱相为亮点。三抓乱收费。杜绝街道、社区乱收费行为,一经发现对当事人和责任领导严肃处理。四抓严肃考核。市政府城市长效管理办公室要充分发挥大城管考评的平台,科学调整考评规则,将车载占道经营作为一个阶段的重点考评内容,严格、公平、公正、公开考评,切记将考评搞平衡、打人情分。
“三车”治理难度很大,建议市领导高度重视,亲自挂帅,痛下决心,上下齐心,合力攻坚,制度保障,让“山水花园城市”名符其实,让“幸福镇江”美名远扬,让镇江百姓更爱家乡。
镇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于4月11日对此提案答复摘要如下:贵委提出的《治理渣土运输车、人力客运三轮车和货运车》的提案已收悉,现就有关内容答复如下:
“渣土车、人力客运三轮车和货运车”问题是困扰我市城市管理水平提升的三大“顽疾”,制约了城市形象和城市品位的提升。近年来,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和工作职能,我局一直致力于渣土管理、人力客运三轮车和车载经营整治,但收效甚微。2014年,市委市政府围绕建设苏南现代化示范区的总目标,审时度势,创新发展,把渣土扬尘治理、三轮车整治、交通环境秩序整治纳入到政府的“六大任务百项工作”中,通过加大力度、挂牌作战、明确责任、建章立制等措施和手段,努力把镇江建设成令人向往的宜居山水花园城市。我局作为政府指定的主管部门,在新一轮领导班子调整后,开拓思路,积极创新,勇于担当,奋力作为,各项整治工作和长效机制正有序推进和落实。
一、“渣土车治理”长效机制初步形成
随着我市城市框架结构的拉大和重点建设工程步伐的加快,各类建设施工工地和建设工程车辆对城市管理影响的矛盾十分突出。2013年12月,朱晓明市长召开专题会议,对抓好工程运输车辆整治工作提出要求,成立了镇江市建设工程运输车辆整治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镇江市市区建设工程运输车辆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决定从2013年12月8日至2014年6月30日,在市区范围内突出开展以渣土车、混凝土搅拌车和建材运输车为重点的专项整治行动。与此同时,目前,市政府正在加紧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工程运输车辆管理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强工程运输车辆管理的实施办法》。《意见》进一步明确了管理范围和对象、组织领导构成、部门职责分工,强调了市场准入、源头监管、综合执法、责任追究等措施,着力形成领导重视、责任明确、措施有效、齐抓共管的整治氛围和合力,全面促进渣土车等建设工程车辆长效管控机制,从根本上减少和降低建设施工过程中渣土扬尘对市容环境的污染。
我局高度重视渣土扬尘治理工作,充分发挥市扬尘办的综合协调职能,积极协调公安、住建、环保、监察等部门加大监督力度,从严从重查处渣土车辆抛洒滴漏、污染路面等违法行为,并按照“四个到位”要求加强前置管理,强化动态监督,严格落实净车出场措施,及时消除道路污染,严格行政许可,实行一工地一卷宗管理模式,扎实抓好渣土管理工作的措施落实。同时,住建部门制定出台了《镇江市建筑工地扬尘集中整治“双百日”行动方案》,计划用200天左右的时间对镇江市区(包括京口、润州、丹徒及新区)范围内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和房屋拆除等工地进行排查梳理和集中整治,使市区建筑工地扬尘得到有效控制,市区工地围挡、施工道路硬化以及规模以上建筑工地车辆冲洗率确保达95%,扬尘整治达标工地达90%,省级标准化文明示范工地达20%,并形成长效管控机制。
二、“三轮车整治”紧锣密鼓稳步推进
从2013年10月份起,市政府牵头,组织市公安局、城管局、人社局、民政局、法制办等部门对市区“人力客运三轮车”运营情况进行了广泛调研,我局对营运业主进行了全面调查摸底。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正式把取消市区“人力客运三轮车”运营写入政府报告,并作为2014年政府“六大任务百项工作”之一。今年以来,市政府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又先后牵头召开了多次协调会议,对取消市区“人力客运三轮车”运营资质进行充分论证,并达成了共识。目前,我局根据要求,基本完成了整治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拟定了具体整治实施方案,具体分为5个阶段、8个方面内容,即:前期准备、宣传发动、组织实施、集中整治、长效管理5个阶段和综合协调、宣传告知、疏导安置、清算收缴、信访接待、执法治理、公安保障、政策扶持等8项内容,并按照3人一组、每组10人的要求,组建成立了“五包小组”,即:对运营业主实行“包入户宣传、包就业培训、包安置分流、包车辆清缴、包信访稳定”等“五包”任务,确保取消整治专项行动和谐、稳定、有效。
三、“货运车整治”齐抓共管效果显现
2013年,我局积极会同公安交巡警部门,采取辖区大队互动形式,先后组织实施了车载经营、夜市排档、鱼市批发等专项整治行动,以大队为单位开展各类整治达上千次,共集中执法查纠车载经营1427起,但鉴于城管执法手段的乏力和车载经营流动性、随意性强等因素,整治回潮现象不断,这引起了朱晓明市长的高度重视。为此,从去年11月份起,市政府开展了“美丽镇江”市长督查月活动,并在润州区首先推行了“街长制”管理模式。为策应市长督查月活动,确保“街长制”的有效运行,12月份,我局立即组织市区两级执法部门开展了以“占道经营”为重点的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提升行动,采取白天和晚上两个时间段,以大队为单位每周组织不少于3次的“拉网式”集中整治,共查纠车载经营107起。至此,自今年1月份以来,黄鹤山路、北府路等市区主要道路两侧的车载经营乱象得到了有效遏制。
为深化我市“931”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巩固和扩大车载经营整治成果。2013年底,市政府及时召开了城区道路交通综合环境整治动员大会,印发了《镇江市城区道路交通综合环境“百日整治”实施方案》。“百日整治”活动中,市区两级城管执法部门共查纠各类车载经营等流动摊点718起、夜间烧烤排档94处,整治规范店面外溢539家、占道洗车32处,清理占道棚亭32个、乱堆杂物223处,清理占道戗牌灯箱197只、路牙接坡18处,查处违章占道施工、占道堆物113起,查处渣土车辆抛洒滴漏、污染路面行为21起。
与此同时,从今年3月1日起,在市区范围内全部实行了执法队员“街长制”,并对16个管控节点实行了队员“值守制”,并对值守巡查人员和管控成效实行跟踪督查考核,其结果纳入“大城管”考评。为积极配合“街长制”,消除“街长制”运行过程中的盲区盲点问题,目前,我局每周组织4次夜间集中执法整治行动,截止目前,共开展了夜间集中执法18次,查纠车载经营(流动摊点)63起、小吃排档85起、油烟烧烤47起,从制度建立和具体操作上实现了“干、查、督”的闭合运行模式,为城市市容环境的逐步改善和提升奠定了基础。
 
                       关于建立江苏省未成年犯管教所流动图书馆的建议
                                     民盟镇江市委会
江苏省未成年犯管教所系江苏省监狱单位之一,作为刑罚执行机关,管教所关押着全省违法犯罪的失足青少年。在近六十年的建所历程中,管教所从无到有,从弱到强,改造了数万名失足青少年,为平安江苏、法治江苏作出了应有贡献。
近年来,管教所严格执行“教育、转化、挽救”的工作方针、政策,把监狱打造成为特殊学校,建起“句容市暨南学校”、“江苏省服刑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希望家长学校”,努力把失足少年培养成为具有一定知识和劳动技能的合格公民。作为办学水平评估和教学重要形式的一项组成部分,图书馆在改造失足青少年的思想、培养失足青少年的读书兴趣、增长失足青少年的知识中越来越显示出不可或缺的重要性。
一、江苏省管教所图书馆现状
面对失足青少年学习和读书的需求,管教所在教学楼设立了近400平方米的图书馆,在下辖14个管区设立了图书室,目前藏书20000余册。但作为一个相对独立、封闭的小图书馆,在图书量、图书内容及更新等方面还有一些不足:
一是图书来源单一。目前管教所图书主要来源有两方面。一方面由单位捐赠,如妇联、新华书店和社会爱心人士。由于捐赠书籍一般是通过“送书”或是“送文化”下监所等形式开展的,相对机制粗放,缺乏对管教所失足少年的实际需求的调研。还有的书本陈旧、质量参差不齐,许多书并不适合失足青少年阅读。一方面由管教所自行购买。作为监狱单位,重点在监管设施的改造上,特别是江苏管教所近年全面开展基础建设,很难有足够的资金及时更新添置、配备图书。
二是图书内容单一。为配合改造失足青少年思想工作的实际,目前管教所所藏书籍基本都是励志类和法律类图书,而此类图书基本都是失足青少年不爱看的图书,或是图书内容民警已经多次讲解、说教了,最后造成了摆在图书馆的摆设。同时,在图书的更新上,跟不上时代要求,新文化、新作品无法及时上架。
三是公用报刊量少。目前管教所暨南学校公用报刊大体有5种,离国家规定的中学二类标准(80种)、小学二类标准(40种)差距较大。
四是电子图书缺乏。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实施以来,随着信息化社会进程的加快,基于计算机与互联网获取信息、学习知识的方式已开始走进管教所,电子阅览、在线学习等新的阅读和学习形式已开始实施,管教所自2011年起建有罪犯教育网,组建了电子图书库,但由于罪犯使用的电脑不得与外网联机,所以电子图书库的电子图书建设不足。
二、本省监狱单位和外省管教所图书馆建馆经验
目前江苏无锡监狱同无锡市图书馆、苏州监狱同时苏州市图书馆达成了共建关系,由市图书馆以市图书馆分馆、送图书下监所等形式,帮助扶持监狱小图书馆的建设,包括图书借阅系统、定期更换图书、更新电子图书库等。同时外省市也有相关案例,如2013年3月29日,陕西省图书馆、陕西省工商业联合会共同在陕西省未成年犯管教所成立了“新少年图书馆”,为服刑学员提供了一个读书求知、提升文化素养的精神家园。 
三、建设流动图书馆的几点建议
借鉴上述单位在图书借阅、管理方面好的做法和经验,建议镇江市图书馆或由市司法局牵头相关部门、单位在江苏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建立“流动图书站”。初步设想如下:
1、管教所图书站以“镇江市图书馆流动图书站”或“镇江市图书馆分馆”等命名,以召开会议和揭牌、挂牌等形式进行启动。
2、管教所图书站所藏书籍每半年更新一次,每次更新量在5000本左右(按在押罪犯数每人3本)。在更新过程中,如发现图书有:乱涂乱划、撕页破损、数量不足、书名不符等现象,由管教所照价赔偿。
3、管教所图书站实行纸质图书与电子书双轨运行模式,在管教所罪犯教育网建立电子书籍资源库,方便失足青少年点击阅读。
镇江文广新局于5月9日对此提案答复如下:你委关于建立江苏省未成年犯管教所流动图书馆的建议很好,我们将积极与江苏省未成年犯管教所联系,就建立流动图书馆沟通,达成共建协议:在江苏省未成年犯管教所设立镇江市图书馆分馆,分馆图书馆每半年更新一次,每次更新5000册左右;同时提供一定数量的电子图书,供失足青少年阅读。
 
关于搬迁弥陀寺巷疏导点的建议
民盟镇江市委会
原来弥陀寺巷只有零星的几个饮食摊点,去年9月京口区大市口街道将八叉巷小学操场旁边的人行道作为疏导点,安置15户个体饮食经营户,搭建了雨棚,安置了固定座椅,形成了一个饮食摊点集聚区。原在宋官营的所谓老字号锅盖面店也在人行道上安营扎寨,炉灶、餐具一应俱全,从早到晚经营面条、馄饨等各种小吃。还有卖羊肉串和油炸食品的烧烤摊点,整天烟雾缭绕。
弥陀寺巷位于大市口商业核心区,人口密集,南面是八叉巷小学。我们认为在全国大力治理雾霾的时候,在城市核心区设立这样一个疏导点是极不适宜的,对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生态城市、宜居城市都难以起到正面作用。其一,影响市容。虽然大市口街道耗费财力装饰一新,但是各个经营户均各打各的招牌,占各的地盘,几个月下来,乱象丛生,一片狼藉,极大地影响了美丽镇江的形象。其二,影响交通。弥陀寺巷紧临斜桥街,是连接解放路和双井路的重要通道,附近有市三中、八叉巷小学、镇江市实验小学三所学校。本来就不宽阔的街道,人行道全被占用,路边还停放汽车、自行车,必然造成交通拥堵。特别是学生上学和放学时间,更加拥挤。人车混流,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其三,污染环境。饮食摊点集聚区烟雾缭绕、污水横流,严重污染了周围环境。尤以烤羊肉串和油炸食品的为甚,北风一吹,细颗粒物(PM2.5)直扑操场,户外活动的学生受到直接威胁,附近居民也深受其害。
《江苏省大气颗粒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于2013年8月1日正式施行。该《办法》着重解决以细颗粒物(PM2.5)为重点的大气污染问题,将长江沿线的南京、无锡、常州、苏州、南通、扬州、镇江、泰州划定为“重点控制区”。第四十二条规定:“在城市主次干道两侧、居民居住区或者公园、绿地管理部门指定区域外露天烧烤食品的,由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为此,建议依据《江苏省大气颗粒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对弥陀寺巷饮食摊点进行整治。市政府下决心将南门大街夜市搬迁,京口区经过多年努力取缔了牌坊巷的饮食摊点。弥陀寺巷饮食摊点大有蔓延的势头,若不下决心整治,或将像昔日的牌坊巷那样,成为主城区环境污染的重灾区。市、区两级要及早筹划弥陀寺巷疏导点的搬迁事宜,还八叉巷小学和附近居民一个洁净的环境。这样八叉巷小学可以在北面开一大门,学生上学、放学时分别从从西门和北门进出,既保证了学生安全,又缓解了斜桥街的交通压力,有助于治理斜桥街的交通拥堵。
镇江市城管局于4月14日对此提案答复摘要如下:弥陀寺巷疏导点是大市口街办为了安置部分困难弱势群体解决生活生计经过市、区两级允许设置的临时性疏导点。我局决定在今年的疏导点调整时,计划将取消此疏导点。取消此疏导点,要有周密计划:一是大市口街办要做好群众工作,把此疏导点内的经营户向周边疏导点内进行分流;二是政府要有相关政策,对确有困难经营户进行帮扶,引导他们入室经营;三是京口区城管局要主动帮助大市口街办做好相关协调工作;四是取消后的疏导点我局将责成京口执法分局加大执法力度,还百姓和学校一个良好的环境。我局疏导点调整计划在今年7月份完成,敬请民盟市委会予以关注。
 
                        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的建议
                                  民盟镇江市委会
     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创造良好的读书环境,保障学生健康成长,已成为学生家长和全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对此高度重视,采取多种有效措施,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就读环境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较大成绩。但仍有一些学校周边环境令人担忧,一是商贩集聚。学校周边的小文具店,出售的文具质次价高,甚至是三无产品,更有危害学生身心健康的玩具。如在小学生中热销的“校园诅咒卡”,使许多家长深感忧虑。这种卡片印着我诅咒某某被人欺负成这个样!”我诅咒某某一唱歌就发不出声我诅咒某某跟班里最凶的同桌!”等等恶毒的语言。孩子玩这中卡片既浪费时间,又伤害彼此的感情。小文具店还销售食品,而所售食品大都是三无产品,对学生健康危害很大。还有许多流动商摊,在学生放学时集聚在学校周边兜售油炸食品和各种小吃,不仅不利于培养学生节俭的传统美德,而且存在食品安全隐患。二是交通混乱。占道经营这一顽疾没有的得到根治,人车混流存在诸多安全隐患。如镇江市实验小学所在的仓巷两侧都是摊点,只有一条狭窄的通道,时有汽车进出,学生上学和放学时摊拥挤不堪,极易引发交通事故。斜桥街临近八佰伴、苏宁电器,附近有八叉巷小学、市第三中学和镇江市实验小学,人流量大,时常发生交通拥堵。不仅仅斜桥街占道经营和机动车乱停现象比较严重,而且弥陀寺巷和八叉巷也是也是如此。八叉巷小学操场边的人行道被小商贩占得严严实实。因此,学生上学、放学时,道路极不通畅,安全隐患多多,家长接送学生忧心忡忡。三是环境污染。以八叉小学为例,操场南侧的弥陀寺巷人行道,被大市口街道设置为商贩的疏导点,搭建了雨棚,安置了固定座椅,集聚了十多个小吃摊点。老字号锅盖面店居然开在了人行道上,整天经营。还有卖羊肉串和油炸食品的烧烤摊点。时常浓雾弥漫,污染学校环境,危害学生健康。特别是北风一吹,细颗粒物(PM2.5)直扑操场,户外活动的学生受到直接威胁。
    由于校园周边环境治理是一项综合系统工程,具有复杂性、长期性等特点,校园周边环境的状况未能得到有效根治。对此,我们就如何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强协调,齐抓共管。校园周边环境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须多管齐下,加强协 调才能取得成效。为此建议由市政法委牵头,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会同公安、司法、教育、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食药、城管、环保等部门协调和配合,各司其职定期开展巡查,掌握情况,研究对策,出台措施,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学校周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镇江日报》、《京江晚报》、电视台、电台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增强市民的法制观念,提高市民参与学校周边环境治理工作的热情。相关执法部门要设立学校周边环境整治举报电话,鼓励学校教职工、学生、学生家长和社会人员积极参与,举报流动摊贩黑网吧等。
     (三)因地制宜,严肃执法。一是坚决取缔无证流动摊贩全面清查校园周边文具零售、食品加工, , 、餐饮等经营活动,要求经营户签订食品、儿童玩具安全承诺书,确保学生人身安全。二是大力整治校园及周边的交通秩序。公安交警部门要在学校周边道路增设和完善交通安全设施设置学生上下学绿色通道交通标志,提醒驾驶人礼让学生通行。在学生上下学高峰期间,要派警力到交通环境较为复杂的中小学校门口进行交通疏导,确保学生上下学期间的交通安全同时要加大执法力度,遏制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对未能礼让学生的驾驶人予以严罚及曝光。三是加大对校园周边的环境污染治理。《江苏省大气颗粒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于去年81正式施行。该《办法》着重解决以细颗粒物(PM2.5)为重点的大气污染问题,将长江沿线的南京、无锡、常州、苏州、南通、扬州、镇江、泰州划定为“重点控制区”。第四十二条规定:“在城市主次干道两侧、居民居住区或者公园、绿地管理部门指定区域外露天烧烤食品的,由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责令改正,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大市口街道要依据《江苏省大气颗粒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对弥陀寺巷饮食摊点进行整治,另行择地安排疏导点,还八叉巷小学一个洁净安全的环境。这样八叉巷小学上学、放学时可以分别从从西门和北门进出,既保证了学生安全,又缓解了斜桥街的交通拥堵。其他学校周边的饮食摊点也要依法取缔。
      (四)完善制度,形成机制。学校周边环境治理要着重在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坚持整治和巩固并重的工作思路,各相关执法单位要定期开展巡查,掌握基本情况,本着整治一片巩固一片的原则,因地制宜地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执法,巩固治理成果,减少回潮现象发生。一要完善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日常巡查制度,形成部门间工作合力。二要建立和完善学校与执法部门联系制度。执法部门可以聘请学校领导和有关教师为特约监督员,特约监督员可及时向相关执法部门报告学校周边安全情况,使执法部门有的放矢地采取行动,达到预期执法效果。三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治理,形成群防群治工作格局,确保学校及周边安全稳定。
       (五)加强督查,强化责任。要狠抓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加大对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评估力度。结合单位行风评议领导干部目标管理责任制,采取自查、抽查、重点检查和群众民主监督等多种方式,把督查工作落到实处。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予以表彰,对责任不落实、学校和群众反映较大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其责任。
镇江市教育局于4月中旬对此提案答复摘要如下:你委提出的关于“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提案已收悉,感谢你委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下一步工作打算,联合公安、工商、文广新、城管等相关职能部门,不断强化对校园周边的巡查、教育、整改,力争做到无占道经营、乱停乱放等现象,净化校园周边综合治理环境。1、加大巡查力度。各辖区责任单位加大巡查力度和频率,采取车巡与徒步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发现占道烧烤等违法行为,采取“一劝告、二教育、三警告、四处罚”的渐进教育处罚法和路段执法 “备忘录”措施,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的有机统一。2、加大整治强度。结合工作实际,联合相关职能部门,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以及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有序开展执法整治行动。执法过程中,要求执法靠前,听从指挥,主动作为,同时做好相关应急措施准备。3、强化定点值守。协调城管、工商执法大队对辖区内重点路段和区域实行定点值守。按照“一见、二好、三满意”的要求,突出管理重点,狠抓薄弱环节,实行定人值守和错时段巡查,确保整治一片,提升一片、巩固一片。4、严格督查考核。各职能部门对照工作目标和安排,加强对各责任单位整治任务的落实、值守人员的履职以及长效管理等方面的督查工作,并纳入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考核。
 
                       关于慎用网络语言,规范使用语言文字的建议
民盟镇江市委会
 当下,使用语言文字不规范的现象比比皆是。店招、广告随意使用不规范简化汉字,“鸡蛋”写成“鸡旦”,“番茄”写成“反茄”,“寻人启事”写成“寻人启示”;电台、电视台的播音员随意使用方言夹杂外语。报纸竟然出现这样夹杂网络语言的大标题:“童鞋,你的生活费够花么?”“‘童鞋’们的麻辣开学季”。更多的成语,因乱用谐音而改得不伦不类,如“鸡不可失”“衣衣不舍”,这将使初学语言的孩子们如何适从?近年来网络语言也借机入侵校园,对学生的影响逐渐显现,很多孩子平日说话和写作中都出现了“额”“稀饭”“债见”等时下流行的网络语言,家长和老师表示十分担忧。其危害不容忽视。其一,产生沟通障碍,孩子说话,家长觉得莫名其妙;学生作文,老师直呼看不懂。其二,影响汉语规范,在作文中使用不符合语言规范的网络语言,不利于学生学习规范汉语,以致文字表达不规范、不完整,常常出现错别字、病句。
   为此建议建议镇江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牵头,教育部门和新闻媒体,以及工商、城管等部门,形成合力,整治语言文字使用的乱象,特别要引导中小学生学生慎用网络语言,规范使用汉语言文字,为维护祖国的语言文字的纯洁和健康而共同努力。
第一、排查语言文字使用乱象,制定整改措施。对使用不规范汉字的店招、广告,责令限期整改。严把户外广告、电视广告、报纸广告的审批关,严禁在广告中使用容易对中小学生产生误导作用的网络语言。对拒不整改的单位给以曝光,并予以处罚。。
第二、中小学使用规范汉语,引导学生慎用网络语言。语文教学中要突出规范汉字和普通话的教学,教育学生认真使用规范汉语。诚然,网络语言简练快捷,诙谐幽默,形象传神。但是,使用必须有“度”,用得适时、适度、适量,才能收到好的效果。今年元旦央视新闻联播卖萌,结束时主播康辉的画外音适时响起:“朋友们都在说,2013就是爱你一生,2014就是爱你一世,那就让新闻联播和您一起传承一生一世的爱和正能量吧!”网络语言的运让人耳目一新。要教学生学会自觉地筛选、恰当地网络语言。对于那些有生命力的网络词语,如“给力”、“吐槽”、“卖萌”等等,可以大胆使用;而那些容易产生误导作用的网络词语,如“童鞋”(同学)、“油墨”(幽默)、“稀饭”(喜欢)、“鸭梨”(压力),则要要注意使用场合,在作文和考试时一概不用。至于那些低俗的网络语言则坚决不用。
  第三,发挥家长网校作用,家长率先垂范。家长网校要多宣传规汉语的使用,使每个家长都能自觉使用规范汉字和规范汉语,为孩子们作出榜样。发现孩子在平时作业中使用网络语言,随意省略、随意用错别字等,家长要及时纠正,帮助他们改掉不良习惯,提高语言表达能力。
第四,形成良好的社会语言环境。我们应提倡文明上网,净化网络语言环境,既要鼓励网民在网络上注重语言的创新和快捷,又要避免对中小学生产生不良影响。同时,新闻媒体、学校等公共服务领域应严格执行国家的语言政策,使用规范的语言文字,绝不要为追求趣味性,随意使用容易误导中小学生的网络词语。特别是纸质媒体,使用网络语言更要慎重,不要在标题中出现“有木有”、“童鞋”这样的网络词语。电视台要杜绝字幕中的错别字。电台、电视台播音员和主持人要按照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要求,规范使用通用语言文字,在推广普及普通话方面起到带头示范作用。
镇江市教育局、镇江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于4月10日对此提案答复摘要如下:10多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及江苏省《实施办法》,切实做好各项语言文字工作,在全省率先实现市、县两级城市“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语言文字规范化目标,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语言文字环境。下一阶段,我们将民盟市委会提案的建议,深入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江苏省《实施办法》,把语言文字工作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采取有力措施,推动本市语言文字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抓好抓实“城市创优、乡镇达标”工作,到2020年,城市实现普通话“基本普及”、社会用字“更加规范”目标,国民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有较大提升。二是加强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适应城市化、信息化、国际化发展,妥善处理各种语言关系,不断完善语言管理体系和服务标准,推进执法监督。加强城市语言文字环境建设,重点发挥媒体引领示范作用,促进以语言文字为载体的多元化交流。三是深化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进一步加强语言文字教育,丰富考核评价标准,强化教师和师范生语言文字基本功培养,深入开展中华传统文化教育,科学减少、规避网络语言的负面影响,不断提升公民的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和语言文化素质。感谢贵会对语言文字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关于提高镇江交通事故涉及人伤案件司法鉴定公信力的建议
民盟镇江市委会
道路交通事故涉及人伤案件司法鉴定,是保障保险消费者及交通事故受害人合法权益以及诉讼工作的必要程序。但长期以来司法鉴定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已经对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交通事故受害者的合法权益、诉讼工作以及相关部门正常经营秩序造成了一定影响,不得不引起高度重视。
一、司法鉴定活动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剖析
近年来,车辆道路交通事故呈增长趋势。2012年镇江市24家财产保险公司在处理交通事故机动车保险理赔案达7.86万件,比上年增长1.76万件,增幅29%;赔付保险金达5.90亿元,同比增加0.98亿元,增长20%。其中全市保险业共处理机动车人伤事故和涉诉案件达2万多件,包括申请司法伤残鉴定的近4千件,占到全部人伤事故的25%。目前我市有5家司法鉴定机构(江大附院、丹阳中医院、扬中人民医院、句容人民医院和镇江四院)。部分司法伤残鉴定由于种种原因,不客观、不公正地把无残评有残,低残评高残,特别是同一病例在不同的鉴定机构,鉴定结论有很大的差异。
究其原因,主要由以下三方面因素:一是道路交通事故司法鉴定缺乏有效监督管理。司法鉴定所鉴定过程与结论本应客观、公正,科学、严谨。然而目前司法鉴定采取商业化模式运营,在缺乏有效监管的情况下,有的已逐步演变为违反职业道德,采用不实虚假鉴定的方式交换商业利益的载体,严重背离了国家将鉴定机构社会化的初衷。不仅如此还造成社会上出现大量通过“买卖交通事故案件受偿权”的“黄牛”,专门欺诈交通事故受害人,并且社会上已经形成了分工明细的利益链条,严重干扰了社会正常秩序及司法公平、公正。二是部分司法鉴定机构缺乏职业操守, 存在鉴定结论不客观公正,鉴定内容不规范,鉴定过程不公开、不透明的问题。个别司法鉴定所鉴定结论不客观公正、不科学严谨。目前,镇江市司法鉴定委托方80%为当事人单方委托,在鉴定之前几乎不通知相关利益方。由于鉴定检材未经其他当事人质证,对鉴定检材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无法进行确认。有的被虚假定残,有的鉴定时间过早,有的不尊重临床医学记录。根据民事证据的认定规则,其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被采纳。大量造成被告被迫就一些不合理鉴定提出重新鉴定,这一问题目前是引发诉讼和上诉的重要因素。我市司法鉴定机构的不当行为已严重影响了保险行业的正常经营秩序。三是不实司法鉴定造成严重负面影响。司法鉴定公正是司法公正的重要因素。上述问题集中反映了司法鉴定机构缺乏公信力的问题,不仅影响了社会的公平正义。更为甚者,一些“黄牛”代理人串通少数鉴定人员故意制作“失真鉴定”从中渔利,中饱私囊。 不实鉴定行为既损害了交通事故广大受害者及被保险人的利益,也损害了党和国家政府机关的形象及公信力。
二、几点建议
1、加强对司法鉴定机构鉴定活动的有效监管。鉴定机构都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社会机构,其商业利益决定其难以自律。但司法行政机关对司法鉴定工作缺乏有效管理和必要奖惩。建议由司法行政机关对鉴定机构的日常鉴定工作实行统一监管,建立错鉴追究制,监督鉴定机构及个人在执业过程中是否有违法行为,以保证鉴定结论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公正性。建立信誉档案,对屡次违法或违规的机构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黄牌警告及强制退出。建议公安部门将打击交通事故人伤案件中的违法违规、欺诈案件作为我市整治重点领域。
2、建立规范、透明的鉴定机构推荐方式和管理模式。建议由司法局、市人民法院、保险行业依托交通事故处理窗口三方共同建立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鉴定机构选择机制,扩大选择鉴定名录范围。全面优化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工作流程,有效防范骗保诈保问题,对交通事故发生情况实现综合统计分析,对鉴定机构进行系统、科学地管理。
3、加强与保险行业等多个利益主体的协调和沟通。
为了确保司法鉴定严格的中立性和公正性,切实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议司法鉴定行政机关和保险行业间建立沟通和交流机制。由司法鉴定专家和保险行业专家定期组织交流,共同参与完善相关规则,明确鉴定标准等。减少和避免因认识不统一而造成交通事故当事人利益受损,共同维护和促进司法鉴定的公开、公正,切实提高司法鉴定的公信力。
镇江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于5月11日对此提案答复如下:关于“提高交通事故涉及人伤案件司法鉴定公信力”提案提案收悉,经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镇江市人民检察院、镇江市司法局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司法鉴定为机动车辆保险交通事故理赔提供了不可替代的技术支持,对于科学确定保险事故原因,合理评估保险事故损失范围和内容,依法确定保险理赔种类及金额具有重要的意义。近年来,车险人伤案件司法鉴定特别是涉及人伤的交通事故类鉴定呈逐年上升趋,不断完善鉴定程序,促进司法鉴定公平公正对于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司法鉴定公信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镇江市人民检察院、镇江市司法局、镇江市公安局等相关单位将密切合作,依据各自职能,从制度建设、加强监督等各个方面综合施政,不断提高交通事故涉及人伤案件司法鉴定水平和公信力。
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一、充分体现选择鉴定机构的公正性。适当扩大司法鉴定机构备选名录,改变以往鉴定机构协商或随意确定只能在本市机构范围内选择,解决本地机构容易受干扰,可能出现的司法鉴定不公的现象。
二、法院选择鉴定机构时,为充分保证各方当事人的选择权及监督权,在合理期限内以能收悉的方式通知包括保险公司在内的各方当事人到现场参与协商选择或协商选择鉴定机构。
三、是否需要重新检验鉴定,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为依据,对于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补充质证解决。
四、强化鉴定人出庭质证制度。保险公司对鉴定结论有异议或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时,经法院通知,鉴定人应当出庭接受质证,鉴定人不出庭的,鉴定意见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五、对于鉴定机构在鉴定中发生违法违规行为,保险公司可向各基层法院司法鉴定科或市中院司法鉴定处申诉举报。
镇江市人民检察院:
一、坚决打击司法鉴定中的违法犯罪。对于我是司法鉴定人员故意虚假犯罪构成犯罪的,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诉讼一起”,严厉打击司法鉴定行业中的违法分子,切实维护法律尊严,社会公共利益与人民合法权益。
二、加强普法教育,强化司法鉴定人员的法律意识。进一步加大对司法鉴定人员的普法力度,着力强化司法鉴定人员违法犯罪案件的宣传力度,总结、提炼司法鉴定人员违法犯罪典型案件,强化司法鉴定人员对法律的敬畏,逐步消除司法鉴定中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探索建立对交通事故案件司法鉴定意见审查的工作机制。对于案件鉴定意见分歧较大的,应建立各方专家会商机制,尽可能避免人伤司法鉴定中的不公正问题。
镇江市司法局:
一、加强行业监管,提升管理能力。建议保险行业协会及保险公司加强对保险行业的监管和管理,从制度入手,杜绝代理人渔利的可能,让被保险人得到真正的实惠。
二、畅通信息互通共享渠道。积极探索建立多部门沟通、交流、协调的渠道,完善信息共享机制,体现司法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本意。
三、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对司法鉴定机构和基础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监督管理,加大对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有违反执业行为的人和事的查处力度。
镇江市公安局交巡警事故处理部门:
一、加强宣传。将《人身损害伤残鉴定标准》制作成PT板上墙,让事故当事各方一目了然,增加事故处理和司法鉴定的公开性。
二、履行提醒义务。对于一些明显不客观、不公正的司法鉴定结论,提醒有关当事人及时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维护合法权益。
三、落实通报制度。对于一些明显不客观、不公正的司法鉴定结论我们及时通报给司法局等司法鉴定机构主管部门,建议其加强监管。
四、几点建议:
一是建议政府加大对司法鉴定工作的投入,建立健全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员的准入、评价和退出机制,加强对司法鉴定机构的监管,落实司法鉴定精细化管理。
二是建议保险公司加大对车险人伤案件司法鉴定工作的重视程度。目前,保险公司对于车险人伤案件理赔审核投入不够,存在专业不强、经验不足等问题。同时与各保险公司与公安部门的协调配合不够,难以掌握第一手资料,建议保险公司可与公安交巡警事故处理部门配合,共同对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提高执法办案和保险理赔的公信力。
                          
关于加快推进镇江文化资源与旅游业发展深度融合的建议
民盟镇江市委员会
近两年来,我市旅游事业得到长足发展,游客的数量在增加,旅游业收入在增长,镇江旅游知名度在扩大,共同推动旅游业发展的信心在增强。但是镇江的旅游业发展仍有许多潜力可以挖掘,特别是彰显镇江旅游魅力的文化资源大有文章可做。如:镇江的古诗词文化、爱情文化、运河文化、商埠文化、宗教文化等文化资源优势都蕴含着镇江旅游的本体价值及附加值,可以全面提升镇江旅游的文化品位与内涵,塑造镇江旅游鲜明的特色。为此建议,加快推进镇江文化资源与旅游业发展的深度融合,让镇江旅游更具持久的生命力、感召力和吸引力。
一、形成宣传合力,推进思想认识的深度融合
旅游和文化是一对孪生姐妹,两者密不可分,相辅相成,相互融合,相得益彰,共同繁荣,产生叠加放大的“蝴蝶效应”。文化是旅游的重要根和灵魂,旅游是文化的形和体,旅游要结缘文化才有“魂”。文化与旅游之间具有天然的耦合性和很强的融合性。没有文化的旅游没有魅力,没有旅游的文化则缺少活力。不论是人文景观的游览,还是自然景观的亲近,都离不开文化的存在。在新的形势下,旅游品牌与文化品牌深度融合,越来越成为吸引人们旅游的重要动力;旅游消费与文化消费深度融合,越来越成为拓宽旅游市场的重要引擎;旅游创新与文化创新深度融合,越来越成为推动产业升级、提升竞争力的重要支点;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深度融合,越来越成为提升经济效益、创造社会价值的重要源泉。因此,建议进一步加大宣传,除重视全国媒体的宣传外,还要重视地方大宣传格局的构建,一要要让镇江各行各业、社会各界都来宣传镇江、推介镇江,让大旅游格局落实到行动上。二要通过市场和行政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宣传镇江。比如就镇江户外媒体而言,公益性宣传比例中三分之二应作为旅游宣传的固定画面,这是所有广告商家必须履行的义务,相关部门要加强监督,绝不能一批了之,要加强日常的监管,对不履行义务的列入广告市场管理黑名单,并纳入对相关部门的考核。
二、增强文化穿透力,推进各项规划的深度融合
一要围绕建设“全市大景区”的目标,把“文化先行”的思想贯穿到城市游、乡村游等各项规划中,用强烈的文化意识去指导城乡建设和旅游开发的全过程。二要实施差异化发展战略,比如在老城区的规划上(如云台山片区整治),要处理好保护与开发的关系,注重细节,尤其要注重历史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并在严格保护的基础上进行修复,让“千年古城”重放异彩。在新城区的规划上,要尽量融入文化元素,让文化成为新城之魂,可以考虑把部分历史文化通过一定形式放置到新城区去。镇江是科学巨著《梦溪笔谈》的诞生地,是祖冲之圆周率3.1415926的出处,是三国火烧赤壁的谋划地。但是,我们在景点设计中没有突出历史文化,以至于许多景点感觉乏味。如西津渡是个文化底蕴深厚的景点,许多建筑有自己独特的设计和历史文化,有关部门也做了许多工作,但是,总感觉缺少让游客尽情了解的方式。如“一眼看千年”处,就缺少详解。镇江的“三山”景点应该规划出各自的特色,象金山可以佛教和许仙、白娘子故事为重点,焦山以碑林文化为主,北固山应该全力发掘三国文化的特色优势,与铁瓮城遗址在空中相连,成为中国三国游的主要去处。南山面积较大是镇江的城市绿肺,已经突出了《文心雕龙》和《昭明文选》,现在应当进行深度设计,让游客在享受自然美景、领略历史文化的同时,能找到沉得下来、静得下来,玩得尽兴、回味无穷的设施和地方。
三、发挥文化的辐射力,推进文化与旅游产品的深度融合
1.打造生态文化的品牌。在“山水花园城市”和“国家生态城市”建设中,培育并打造“大江风貌、城市山林”的独特自然生态和“吴楚风韵、璀璨人文”的灿烂人文生态旅游产品,更好地做好生态旅游文章,走绿色增长特色发展之路,让低碳生态成就“彩”旅“绿”游。
2.注重文化项目的展示。充分利用镇江节点城市的特殊地位,放大苏宁广场、万达广场、大学城等城市组群和城市综合体的品牌,提升规划展示馆、体育馆的旅游功能应用,精心打造金山旅游特色街区、西津渡民俗风情街区,推进商务游的发展。
3. 放大古诗词的效应。在现在的中小学教科书中有关镇江的诗词就有9首之多。这既是历代先贤留给我们的一份宝贵精神财富,也是历史长河留给镇江人的一笔分外珍贵的文化资源。她底蕴深厚,内容丰富,影响力强,知名度高,有些外地人有可能不知道“镇江”这个城市,但一般不可能没听过“春风又绿江南岸”、“一片冰心在玉壶”和“何处望神州、满眼风光北固楼”等千古名句。和文物遗迹相比,秦砖汉瓦的金碧辉煌有可能早已淹没于历史烟云,但唐诗宋词的清风雅韵至今散发着千古幽香。充分挖掘我市历史文化底蕴丰厚,特别是一批咏镇江的唐宋诗词知名度高的优势,对助推镇江旅游产业发展是一个不错的战术。
4.播撒爱情故事的元素。中国民间四大爱情故事,有三个即《白蛇传》、《天仙配》、《梁山伯与祝英台》与镇江有渊源,此外,镇江还有三国的刘备甘露寺招亲、梁红玉击鼓战金山、蒋介石宋美龄情定焦山、赛珍珠1917年春在镇江崇实女子中学教书时,与美国青年农艺师布克(一译卜凯)结婚等爱情传说。纵观全国,可以说没有哪个城市因为一个神话传说而如此著名,更没有哪个城市在神话传说上做文章。因此,镇江可以依托其丰富的神话传说,以白娘子与许仙的爱情传说为突破口,打造镇江爱情福地的形象,以情侣为主要受众突破点,在全国首推神话传说旅游节。建议政府以爱情元素点燃旅游激情,打造新的世界爱情之都。规划爱情元素的景点,在金山湖的建设中,设计一座爱情岛,从吃、住、行、游、购、娱的全方位,分区分项地设计爱情元素,让爱情元素的景点、有关爱情题材的各种大小活动、爱情的日常用品、婚庆用品把人们的爱情之火燃烧,让镇江成为有爱情想爱情追爱情定终身的爱情之都。
5.加强各行各业的融合。大力推进旅游与体育、林业、商业、水利、地质、环保、建设、交通等相关产业和行业的融合发展。提升传统旅游产品,重点提升并拓展“三山”(金山、焦山、北固山)、南山、茅山、宝华山、镇江博物馆等传统产品的内涵和外延,开发“三山”水上项目、南山自驾车营地、茅山养生旅游产品、宝华山互动旅游项目等,增加休闲度假功能,突出产品特色,培育多层次、多样化的产品体系。打造新型旅游产品,重点打造智慧旅游、节庆会展商务(工业)游、休闲乡村游、养生体验游等旅游新产品,建设“智慧旅游”产业谷、城市旅游综合体、金山湖邮轮(游艇)项目、长江迷笛音乐主题公园、句容赤山湖生态水城、中国(丹阳)国际眼镜城、镇江新区和丹徒毓龙湾温泉主题特色乡村游等项目开发,突出自身独有的文化特色、区域特色和产品特色,在规模、档次、功能和环境上实现对周边同类产品的超越。让镇江旅游在追求“量”变向追求“质”变的道路上,华丽转身,让便捷交通成就“快”旅“慢”游。
镇江市旅游局于4月18日对此提案答复摘要如下:关于贵委提出的“形成宣传合力”、“增强文化穿透力”、“发挥文化辐射力”等建议,我们组织在局机关及重点旅游企业进行研讨,与上海交大、南京示范大学知名旅游专家对接,将您的建议融入到我局近期的重点工作思路和重点工作中去。
一是,关于形成宣传合力事宜。市政府确定今年继续集中市县两级财力,在央视集中推介镇江整体旅游形象;明确各地、各单位在所属公益电子屏等市内宣传介质,集中推介镇江旅游,展示“镇江,一个美得让您吃醋的地方”城市旅游形象,同时,将在市内集中宣传旅游纳入市政府对各地、各相关市直单位年度考核。
二是,关于增强文化穿透力事宜。我局在完成全市大旅游发展规划基础上,与各地、各单位一道,推进重点旅游区域、重点旅游景区、重大旅游项目建设规划的编制,明确提出在规划过程中,更多融入策划元素,突出文化要素的融入、主题参与项目的策划和旅游产品细节的把握,继而在规划和策划层引领全市大景区、大旅游项目建设。
三是,关于发挥文化辐射力事宜。我局也在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中明确,充分挖掘镇江宗教文化、历史文化、红色文化、美食文化、山水文化、爱情文化及生态文化等多元文化,培育形成镇江特色主题旅游产品,完善镇江城市旅游配套,推进智慧旅游建设,让镇江的城市旅游、主题旅游插上“文化”和“科技”的翅膀,振翅高飞,实现超越。比如,我们近期正在梳理镇江古诗词和旅游的关系,提出“读着古诗词游镇江”的宣传口号等。
在此,衷心感谢你们对我市旅游发展的关心,你们的真知灼见,对我们推进全市旅游业发展具有现实指导意义。我们诚挚的希望你们能一如既往地关心镇江旅游业的发展。
 
关于我市严格限制
新上燃煤火力发电项目的专项建议
                                     民盟镇江市委会
    最近,市政协经科委组织部分委员,会同市经信委、低碳办、环保局,就关于发电企业对我市节能减排的影响状况进行了调研。我们认为,我市燃煤火力发电企业在历史上曾作出重要贡献,现在仍在发挥着重要作用。但目前我市已有4座燃煤火力发电厂,装机容量富余太多,自用发电负荷小于外供电力负荷,全市资源环境承载负担过重,由于现有电力行业的影响,我市完成省政府下达的节能减排指标已很难,今后如果再上大功率燃煤火电机组,对生态立市、建设低碳城市、建设苏南现代化示范区、打造现代化的山水花园城市将产生重大影响。所以,我们建议:当前及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应严格限制新上燃煤火力发电项目。主要基于以下考虑:
一、燃煤火力发电厂装机容量及年发电量全省第三,自用发电负荷小于外供电力负荷,资源环境承载负担过重。目前,我市4家统调燃煤火力发电厂,分别是国电集团谏壁发电厂、国电江苏谏壁发电公司、江苏镇江发电公司、句容华电公司(今年刚投运),装机容量达750万千瓦,年发电量达425亿千瓦时。装机容量和发电量分别占全省装机容量的9.8%和发电量的10.22%,排在苏州、徐州之后,列全省第三位。而目前全市用电负荷仅约为350万千瓦,剩余400余万千瓦负荷则用于外供电力,而由此产生的能耗、污染等相关问题全部要由我市来承担。据了解,我市各地仍有再上燃煤火力发电机组的冲动,正在申报和有积极意向在2020年前建成的燃煤火力发电机组装机容量约600万千瓦,如果届时这些项目建成,我市燃煤火力发电机组装机容量将达到1300万千瓦以上,这将对我市资源环境造成巨大影响。
二、燃煤火力发电企业对我市节能减排造成很大压力。据环保局、经信委有关职能处室测算,目前上述4座燃煤火力发电厂正常生产时,排放二氧化硫将达到3.28万吨,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的42.4%,占全市全社会的62.4%;排放氮氧化物将达到5.25万吨,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的41.1%,占全市全社会的55.4%。据市低碳办测算,全市电力行业(除了上述4座大电厂外,还包括一些小热电厂)排放二氧化碳为2886万吨,约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的66.72%,占全市全社会的50%。电力行业是我市的重点碳排放源。电力企业能耗较高,上述4座燃煤火力发电厂万元工业增加值平均能耗为10.1吨标准煤,而全市工业万元工业增加值平均能耗仅为0.87吨标准煤,电力行业极大地拉高了我市能耗指标水平,导致我市完成省下达的节能降耗指标难度加大。
三、燃煤火力发电项目综合投入产出不高。燃煤火力发电项目投入大,产业链短,安排就业人员少,而占用岸线、土地、煤炭、水等资源较多,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粉尘等污染物排放总量相当大,占工业和全社会排放总量的占比也很大;致使全市节能减排、低碳生态城市建设面临着极大压力。电力企业的税收贡献低于一般工业水平。据测算,上述4座燃煤火力发电厂正常生产时万元增加值税收率约为11.86%,低于2012年全市工业万元增加值税收率平均水平(14.08%)2.22个百分点。
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5月19日对此提案答复摘要如下:你们在政协镇江市委员会七届三次会议上提交的《严格限制新增燃煤火力发电机组》的提案收悉。现答复报告如下:
一、严格控制煤电装机容量
目前,我市拥有3家大型火力发电厂、3家公共热电厂、5家自备热电厂,总装机容量760万千瓦。2013年,11家企业共发电365亿千瓦时(其中上网329亿千瓦时,企业和电厂自用36亿千瓦时),全市用电212亿千瓦时,占上网电量的64.4%。我市发电企业不仅服务了本市经济社会发展,也为华东地区的电力保障作出了贡献。为切实推进我市低碳城市建设,我委将根据政协委员提案建议,严格控制新增煤电装机容量。
1、控制煤电机组建设。我委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城市建设和低碳示范城市建设的有关要求,对煤电项目的建设从严控制。对已经列入省发改委《苏南现代化建设示范区能源发展专项方案(2013—2015年)》的华电句容二期和国华高资项目,我委将按照《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苏政发【2014】1号文件)有关要求,严把项目申报审核关,切实做好本地区燃煤锅炉关停、煤炭消费替代、环保措施落实等各项工作,要求企业采用国际最先进的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碳捕捉等新技术,推动燃煤电厂达到燃气电厂排放标准直至近零排放。同时,在即将开展的“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中,除原址“上大压小”且对东部地区环境治理具有积极意义的国电谏壁发电厂项目外,全市不再规划建设一般燃煤发电机组。
2、不再支持企业自备电厂建设。根据2013年9月国家出台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新建项目禁止配套建设自备燃煤电站”的规定,我委将不再上报新建自备燃煤电站项目。对有配套建设自备燃煤电站项目计划的企业,我委将通过集中供热、新能源、分布式能源等清洁能源供给方式予以协调解决。
3、加大燃煤锅炉关停力度。2011年,我委牵头编制了《镇江市区热电联产规划》,对我市东、南、西部的集中供热进行了整体布局。东部以国电谏壁发电厂、大港热电厂为供热源,西部以华润镇江发电公司、宏顺热电厂为供热源,南部以即将建设的丹徒燃气热电公司为供热源。下一步,我委将会同市各有关部门规划我市热力管网布局,为企业提供清洁、优质、高效的热力供应。同时,将会同市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关停供热源覆盖范围内的小锅炉,降低污染排放,全力推动低碳城市建设。
二、切实强化环保措施
1、提高新上项目环保投入。对最终能够获得国家批准的煤电项目,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强化项目单位环保责任的落实。推动二次再热、碳捕捉等工艺的实施,提高节能效率,降低燃煤消耗和污染排放。督促项目单位将环保投入由原来占总投资14%的比例提升至20%左右,把烟尘、SO2、NOX等污染物排放浓度控制在国家天然气发电标准以内并最终实现近零排放。鼓励我市有关煤电企业率先探索污染物回收再利用工作,提升煤电项目的社会效益。
2、加大现有机组综合改造升级力度。在严把增量关的基础上,我委将加大在运机组的综合升级改造力度,推动存量煤电机组各项性能指标得到有效提升,保障全市节能减排工作推进。一是督促国电谏壁发电厂早日完成最后一台330MW机组脱硝改造项目,尽早实现机组NOX的减量排放。二是积极推进华润镇江发电公司在运机组的综合升级改造工作,确保该公司机组升级改造工作列入国家2014年度计划并开展相关改造工作。
三、积极推动清洁能源发展
1、提高天然气利用比例。提高清洁能源的综合利用比例,不仅可优化能源结构,更可改善大气环境,对我市正在开展的苏南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我委近年来着力加大天然气利用推广力度:一是切实推进丹徒燃气热电项目。该项目的实施不仅为我市南部片区产业发展提供了能源保障,同时规避了燃煤热电机组的落户。目前该项目正在落实核准的各项前置条件,力争年内上报省能源局。二是积极推广绿色交通。编制了《镇江市天然气加气站点设施布局规划》,指导公交公司通过建设天然气加气站进而实施公交车辆油改气工程。截止2013年底,我市共新增了238辆清洁能源公交,2014年还计划新增100辆清洁能源公交车辆。下一步,我委将推动我市货运、水运天然气加气站点建设,实施货车、船舶的油改气工程。
2、积极促进生物质能源利用。当前我市已投产运营了丹阳华晟生物质发电、新区光大垃圾发电2个可生物质能源利用项目,有效解决了我市秸秆、垃圾等资源的回收再利用。为扩大生物质能源的利用比例,更好地服务于我市苏南现代化建设,我委积极推动句容华晟生物质发电项目的建设。该项目已获得省能源局的核准,预计2015年将投入生产。3、加大光伏应用力度。我委积极扶持光伏应用发展,通过加大宣传、简化报批程序等方式鼓励企业、居民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截止2013年底,我市已建设约46MW光伏发电项目。2014年计划新增50MW以上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实现光伏应用的爆发式增长。
                          
                       
    关于降低马路绿岛培土高度、减少扬尘增强城市生态系统蓄水和排水能力的议案
江苏省人大代表、镇江民盟副主委、镇江市环保局副局长  李鼎如
一、案由:
      2013年,全省雾霾天气增多,这在一定程度上与我省各地马路绿岛的设计不科学,设计的理念缺乏生态的意识有关。
      目前,全省各地城市马路绿岛的培土高度一般高于地平十厘米以上,绿岛及树木都做成花坛形状。
      其弊端有三个方面:1、是马路雨水顺着城市下水管网直接流入江河,天然雨水不能就地被绿岛土壤吸收含蓄,雨水的流失浪费严重,造成城市土壤干旱,植物生长困难,城市生态系统遭受破坏;2、是下雨天,大量花坛绿岛上的泥土随着雨水流淌至路面,造成马路上水土横流,天气转晴后马路很脏,扬尘增多,增加了城市雾霾污染的强度;3、是来自绿岛上的泥土在强降雨的冲击下,顺着水流进入城市下水管网,由于泥土在下水管网长年的结聚堵塞,使城市在暴雨天马路受涝几率增加,城市下水管网排水空间不断收缩。
人大代表建议:设计绿岛和树木的培土高度应低于马路地平高度,绿岛和树木根部再配置防尘网,形成马路雨水能够部分沿着地势顺利流入绿岛土壤的水文流向。
二、案据:
      江苏人民正在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生态文明建设为抓手,推进苏南现代化示范区建设。减少水土流失,治理城市马路的扬尘污染,减少城市下水管网的泥沙堵塞,增强抗洪防涝能力,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符合人民的期待。
三、方案:
      1、建议省政府及住建厅、规划、园林绿化等部门认真研究、科学设计马路绿岛,使绿岛培土高度低于马路地平高度,在绿岛及树木根部配置防尘网固定泥土,这样能够使马路上的雨水流入绿岛的土壤中被含蓄,并注入浅层地下水,而不会使雨水冲刷绿岛上的泥土污染路面。使城市美观与生态环保相统一,达到控制水土流失和减少空气扬尘的效果。
      2、建议制定《江苏省城市绿岛建设及绿化等相关技术标准(指南)》,提升江苏生态文明建设的工作水平。
 
                  关于制定《江苏省受损国土生态修复管理条例》的议案
               江苏省人大代表、镇江民盟副主委、镇江市环保局副局长  李鼎如
一、案由
      1.江苏国土受损状况日趋突出,亟需通过立法予以解决。根据最近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初步统计分析结果,污染场地及周边土壤环境问题相当突出。受污染土壤主要有:农田化肥农药的过量使用、规模化养殖场,矿区不合理开采造成的尾矿污染和损坏、重污染行业企业、工业遗留场地、固废堆放及处理处置场地的重金属、化工残渣、废液造成的污染,湿地、采水区、污灌区不合理排水、采水、灌溉造成的污染和损坏、交通干线两侧燃油尾气造成的污染。这些国土受损后,污染比较持久,造成粮食及农产品中重金属元素超标,土质水源水质受损,污染场地未经治理开发利用,直接建设居民住宅或商业用房,对人群健康构成威胁。
      2. 现有土壤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不能满足保障人体健康和防范风险的实际需要。我国现行立法中已有一些土壤污染防治方面的单项法律规定:一是从农业方面做出的规定,二是从防治“三废”污染方面做出的规定,三是从自然保护区、人文遗迹保护的角度做出的规定。但是,由于这些法律规定分散不系统,且针对面窄,不能全面系统地解决受损国土的生态修复问题。 
二、案据
      中国共产党十八大报告中要求,“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以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强化水、大气、土壤等污染防治。。”
      2013年11月1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调整严重污染和地下水严重超采区耕地用途,有序实现耕地、河湖休养生息。建立陆海统筹的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和污染防治区域联动机制。”
     《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 (2005 年12月3 日,国发〔2005〕39 号)不仅规定:“对污染企业搬迁后的原址进行土壤风险评估和修复;开展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超标耕地综合治理,污染严重且难以修复的耕地应依法调整”,而且明确要求:“要抓紧拟订有关土壤污染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草案。”
      国务院办公厅2007年11月13日转发了环保总局、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建设部、卫生部、水利部、国土资源部、林业局等八部门联合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7〕63 号)。该意见第十一条要求:“积极防治农村土壤污染。做好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查清土壤污染现状,开展污染土壤修复试点,研究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土壤环境质量监管体系。加强对主要农产品产地、污灌区、工矿废弃地等区域的土壤污染监测和修复示范。”第十三条还进一步规定:“抓紧研究、完善有关土壤污染防治等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制度。”
      由此可见,研究制定国土污染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是党中央、国务院的明确要求;为了推进生态文明制度改革创新,我省以地方规章形式先行先试制定受损国土修复管理条例,不仅依据充分,而且符合立法的基本规律,必将为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打下良好基础。
三、方案
          受损国土生态修复管理条例主要规定以下基本制度和措施:
      (一).受损国土修复的责任。规定国土修复的基本原则是:1、在个案方面,“谁破坏,谁承担修复的法律责任”;2、在区域、流域的受损方面,地方政府是责任主体,规定政府在建立国土的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和污染防治区域联动机制方面的牵头协调作用,明确国土资源、农业、环保、发展改革委、住建、卫生、水利、园林、交通等部门在联动机制中的职责。
      (二). 受损国土治理与修复制度。规定针对不同原因的受损国土,分别落实责任部门、单位开展治理与修复,各责任主体对如何开展修复制定方案和实施工程,工程的要, 求、治, 理与修复的标准以及对工程机构资质要求, 等。
 &, nbsp;    , (三).受损国土修复管理。规定县级以上国土部门统筹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国土受损的监督管理,建立本行政区域内的受损国土调研归档,并在政府资讯平台备案。国土部门对污染场地责任人、从事污染场地调查评估或治理与修复的单位或个人,在场地调查评估、治理修复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应当追究法律责任。受污染场地土地使用权人应当在污染场地边界设立明显标识,标明污染物类型、存在的风险以及安全注意事项。对损坏国土的违法、违规行为,由所在地国土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并依法进行处罚。
 
 
 
 
 
, , 、餐饮等经营活动,要求经营户签订食品、儿童玩具安全承诺书,确保学生人身安全。二是大力整治校园及周边的交通秩序。公安交警部门要在学校周边道路增设和完善交通安全设施设置学生上下学绿色通道交通标志,提醒驾驶人礼让学生通行。在学生上下学高峰期间,要派警力到交通环境较为复杂的中小学校门口进行交通疏导,确保学生上下学期间的交通安全同时要加大执法力度,遏制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对未能礼让学生的驾驶人予以严罚及曝光。三是加大对校园周边的环境污染治理。《江苏省大气颗粒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于去年81正式施行。该《办法》着重解决以细颗粒物(PM2.5)为重点的大气污染问题,将长江沿线的南京、无锡、常州、苏州、南通、扬州、镇江、泰州划定为“重点控制区”。第四十二条规定:“在城市主次干道两侧、居民居住区或者公园、绿地管理部门指定区域外露天烧烤食品的,由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责令改正,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大市口街道要依据《江苏省大气颗粒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对弥陀寺巷饮食摊点进行整治,另行择地安排疏导点,还八叉巷小学一个洁净安全的环境。这样八叉巷小学上学、放学时可以分别从从西门和北门进出,既保证了学生安全,又缓解了斜桥街的交通拥堵。其他学校周边的饮食摊点也要依法取缔。
      (四)完善制度,形成机制。学校周边环境治理要着重在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坚持整治和巩固并重的工作思路,各相关执法单位要定期开展巡查,掌握基本情况,本着整治一片巩固一片的原则,因地制宜地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执法,巩固治理成果,减少回潮现象发生。一要完善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日常巡查制度,形成部门间工作合力。二要建立和完善学校与执法部门联系制度。执法部门可以聘请学校领导和有关教师为特约监督员,特约监督员可及时向相关执法部门报告学校周边安全情况,使执法部门有的放矢地采取行动,达到预期执法效果。三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治理,形成群防群治工作格局,确保学校及周边安全稳定。
       (五)加强督查,强化责任。要狠抓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加大对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评估力度。结合单位行风评议领导干部目标管理责任制,采取自查、抽查、重点检查和群众民主监督等多种方式,把督查工作落到实处。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予以表彰,对责任不落实、学校和群众反映较大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其责任。
镇江市教育局于4月中旬对此提案答复摘要如下:你委提出的关于“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提案已收悉,感谢你委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下一步工作打算,联合公安、工商、文广新、城管等相关职能部门,不断强化对校园周边的巡查、教育、整改,力争做到无占道经营、乱停乱放等现象,净化校园周边综合治理环境。1、加大巡查力度。各辖区责任单位加大巡查力度和频率,采取车巡与徒步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发现占道烧烤等违法行为,采取“一劝告、二教育、三警告、四处罚”的渐进教育处罚法和路段执法 “备忘录”措施,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的有机统一。2、加大整治强度。结合工作实际,联合相关职能部门,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以及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有序开展执法整治行动。执法过程中,要求执法靠前,听从指挥,主动作为,同时做好相关应急措施准备。3、强化定点值守。协调城管、工商执法大队对辖区内重点路段和区域实行定点值守。按照“一见、二好、三满意”的要求,突出管理重点,狠抓薄弱环节,实行定人值守和错时段巡查,确保整治一片,提升一片、巩固一片。4、严格督查考核。各职能部门对照工作目标和安排,加强对各责任单位整治任务的落实、值守人员的履职以及长效管理等方面的督查工作,并纳入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考核。
 
                       关于慎用网络语言,规范使用语言文字的建议
民盟镇江市委会
 当下,使用语言文字不规范的现象比比皆是。店招、广告随意使用不规范简化汉字,“鸡蛋”写成“鸡旦”,“番茄”写成“反茄”,“寻人启事”写成“寻人启示”;电台、电视台的播音员随意使用方言夹杂外语。报纸竟然出现这样夹杂网络语言的大标题:“童鞋,你的生活费够花么?”“‘童鞋’们的麻辣开学季”。更多的成语,因乱用谐音而改得不伦不类,如“鸡不可失”“衣衣不舍”,这将使初学语言的孩子们如何适从?近年来网络语言也借机入侵校园,对学生的影响逐渐显现,很多孩子平日说话和写作中都出现了“额”“稀饭”“债见”等时下流行的网络语言,家长和老师表示十分担忧。其危害不容忽视。其一,产生沟通障碍,孩子说话,家长觉得莫名其妙;学生作文,老师直呼看不懂。其二,影响汉语规范,在作文中使用不符合语言规范的网络语言,不利于学生学习规范汉语,以致文字表达不规范、不完整,常常出现错别字、病句。
   为此建议建议镇江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牵头,教育部门和新闻媒体,以及工商、城管等部门,形成合力,整治语言文字使用的乱象,特别要引导中小学生学生慎用网络语言,规范使用汉语言文字,为维护祖国的语言文字的纯洁和健康而共同努力。
第一、排查语言文字使用乱象,制定整改措施。对使用不规范汉字的店招、广告,责令限期整改。严把户外广告、电视广告、报纸广告的审批关,严禁在广告中使用容易对中小学生产生误导作用的网络语言。对拒不整改的单位给以曝光,并予以处罚。。
第二、中小学使用规范汉语,引导学生慎用网络语言。语文教学中要突出规范汉字和普通话的教学,教育学生认真使用规范汉语。诚然,网络语言简练快捷,诙谐幽默,形象传神。但是,使用必须有“度”,用得适时、适度、适量,才能收到好的效果。今年元旦央视新闻联播卖萌,结束时主播康辉的画外音适时响起:“朋友们都在说,2013就是爱你一生,2014就是爱你一世,那就让新闻联播和您一起传承一生一世的爱和正能量吧!”网络语言的运让人耳目一新。要教学生学会自觉地筛选、恰当地网络语言。对于那些有生命力的网络词语,如“给力”、“吐槽”、“卖萌”等等,可以大胆使用;而那些容易产生误导作用的网络词语,如“童鞋”(同学)、“油墨”(幽默)、“稀饭”(喜欢)、“鸭梨”(压力),则要要注意使用场合,在作文和考试时一概不用。至于那些低俗的网络语言则坚决不用。
  第三,发挥家长网校作用,家长率先垂范。家长网校要多宣传规汉语的使用,使每个家长都能自觉使用规范汉字和规范汉语,为孩子们作出榜样。发现孩子在平时作业中使用网络语言,随意省略、随意用错别字等,家长要及时纠正,帮助他们改掉不良习惯,提高语言表达能力。
第四,形成良好的社会语言环境。我们应提倡文明上网,净化网络语言环境,既要鼓励网民在网络上注重语言的创新和快捷,又要避免对中小学生产生不良影响。同时,新闻媒体、学校等公共服务领域应严格执行国家的语言政策,使用规范的语言文字,绝不要为追求趣味性,随意使用容易误导中小学生的网络词语。特别是纸质媒体,使用网络语言更要慎重,不要在标题中出现“有木有”、“童鞋”这样的网络词语。电视台要杜绝字幕中的错别字。电台、电视台播音员和主持人要按照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要求,规范使用通用语言文字,在推广普及普通话方面起到带头示范作用。
镇江市教育局、镇江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于4月10日对此提案答复摘要如下:10多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及江苏省《实施办法》,切实做好各项语言文字工作,在全省率先实现市、县两级城市“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语言文字规范化目标,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语言文字环境。下一阶段,我们将民盟市委会提案的建议,深入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江苏省《实施办法》,把语言文字工作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采取有力措施,推动本市语言文字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抓好抓实“城市创优、乡镇达标”工作,到2020年,城市实现普通话“基本普及”、社会用字“更加规范”目标,国民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有较大提升。二是加强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适应城市化、信息化、国际化发展,妥善处理各种语言关系,不断完善语言管理体系和服务标准,推进执法监督。加强城市语言文字环境建设,重点发挥媒体引领示范作用,促进以语言文字为载体的多元化交流。三是深化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进一步加强语言文字教育,丰富考核评价标准,强化教师和师范生语言文字基本功培养,深入开展中华传统文化教育,科学减少、规避网络语言的负面影响,不断提升公民的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和语言文化素质。感谢贵会对语言文字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关于提高镇江交通事故涉及人伤案件司法鉴定公信力的建议
民盟镇江市委会
道路交通事故涉及人伤案件司法鉴定,是保障保险消费者及交通事故受害人合法权益以及诉讼工作的必要程序。但长期以来司法鉴定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已经对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交通事故受害者的合法权益、诉讼工作以及相关部门正常经营秩序造成了一定影响,不得不引起高度重视。
一、司法鉴定活动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剖析
近年来,车辆道路交通事故呈增长趋势。2012年镇江市24家财产保险公司在处理交通事故机动车保险理赔案达7.86万件,比上年增长1.76万件,增幅29%;赔付保险金达5.90亿元,同比增加0.98亿元,增长20%。其中全市保险业共处理机动车人伤事故和涉诉案件达2万多件,包括申请司法伤残鉴定的近4千件,占到全部人伤事故的25%。目前我市有5家司法鉴定机构(江大附院、丹阳中医院、扬中人民医院、句容人民医院和镇江四院)。部分司法伤残鉴定由于种种原因,不客观、不公正地把无残评有残,低残评高残,特别是同一病例在不同的鉴定机构,鉴定结论有很大的差异。
究其原因,主要由以下三方面因素:一是道路交通事故司法鉴定缺乏有效监督管理。司法鉴定所鉴定过程与结论本应客观、公正,科学、严谨。然而目前司法鉴定采取商业化模式运营,在缺乏有效监管的情况下,有的已逐步演变为违反职业道德,采用不实虚假鉴定的方式交换商业利益的载体,严重背离了国家将鉴定机构社会化的初衷。不仅如此还造成社会上出现大量通过“买卖交通事故案件受偿权”的“黄牛”,专门欺诈交通事故受害人,并且社会上已经形成了分工明细的利益链条,严重干扰了社会正常秩序及司法公平、公正。二是部分司法鉴定机构缺乏职业操守, 存在鉴定结论不客观公正,鉴定内容不规范,鉴定过程不公开、不透明的问题。个别司法鉴定所鉴定结论不客观公正、不科学严谨。目前,镇江市司法鉴定委托方80%为当事人单方委托,在鉴定之前几乎不通知相关利益方。由于鉴定检材未经其他当事人质证,对鉴定检材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无法进行确认。有的被虚假定残,有的鉴定时间过早,有的不尊重临床医学记录。根据民事证据的认定规则,其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被采纳。大量造成被告被迫就一些不合理鉴定提出重新鉴定,这一问题目前是引发诉讼和上诉的重要因素。我市司法鉴定机构的不当行为已严重影响了保险行业的正常经营秩序。三是不实司法鉴定造成严重负面影响。司法鉴定公正是司法公正的重要因素。上述问题集中反映了司法鉴定机构缺乏公信力的问题,不仅影响了社会的公平正义。更为甚者,一些“黄牛”代理人串通少数鉴定人员故意制作“失真鉴定”从中渔利,中饱私囊。 不实鉴定行为既损害了交通事故广大受害者及被保险人的利益,也损害了党和国家政府机关的形象及公信力。
二、几点建议
1、加强对司法鉴定机构鉴定活动的有效监管。鉴定机构都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社会机构,其商业利益决定其难以自律。但司法行政机关对司法鉴定工作缺乏有效管理和必要奖惩。建议由司法行政机关对鉴定机构的日常鉴定工作实行统一监管,建立错鉴追究制,监督鉴定机构及个人在执业过程中是否有违法行为,以保证鉴定结论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公正性。建立信誉档案,对屡次违法或违规的机构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黄牌警告及强制退出。建议公安部门将打击交通事故人伤案件中的违法违规、欺诈案件作为我市整治重点领域。
2、建立规范、透明的鉴定机构推荐方式和管理模式。建议由司法局、市人民法院、保险行业依托交通事故处理窗口三方共同建立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鉴定机构选择机制,扩大选择鉴定名录范围。全面优化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工作流程,有效防范骗保诈保问题,对交通事故发生情况实现综合统计分析,对鉴定机构进行系统、科学地管理。
3、加强与保险行业等多个利益主体的协调和沟通。
为了确保司法鉴定严格的中立性和公正性,切实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议司法鉴定行政机关和保险行业间建立沟通和交流机制。由司法鉴定专家和保险行业专家定期组织交流,共同参与完善相关规则,明确鉴定标准等。减少和避免因认识不统一而造成交通事故当事人利益受损,共同维护和促进司法鉴定的公开、公正,切实提高司法鉴定的公信力。
镇江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于5月11日对此提案答复如下:关于“提高交通事故涉及人伤案件司法鉴定公信力”提案提案收悉,经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镇江市人民检察院、镇江市司法局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司法鉴定为机动车辆保险交通事故理赔提供了不可替代的技术支持,对于科学确定保险事故原因,合理评估保险事故损失范围和内容,依法确定保险理赔种类及金额具有重要的意义。近年来,车险人伤案件司法鉴定特别是涉及人伤的交通事故类鉴定呈逐年上升趋,不断完善鉴定程序,促进司法鉴定公平公正对于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司法鉴定公信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镇江市人民检察院、镇江市司法局、镇江市公安局等相关单位将密切合作,依据各自职能,从制度建设、加强监督等各个方面综合施政,不断提高交通事故涉及人伤案件司法鉴定水平和公信力。
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一、充分体现选择鉴定机构的公正性。适当扩大司法鉴定机构备选名录,改变以往鉴定机构协商或随意确定只能在本市机构范围内选择,解决本地机构容易受干扰,可能出现的司法鉴定不公的现象。
二、法院选择鉴定机构时,为充分保证各方当事人的选择权及监督权,在合理期限内以能收悉的方式通知包括保险公司在内的各方当事人到现场参与协商选择或协商选择鉴定机构。
三、是否需要重新检验鉴定,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为依据,对于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补充质证解决。
四、强化鉴定人出庭质证制度。保险公司对鉴定结论有异议或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时,经法院通知,鉴定人应当出庭接受质证,鉴定人不出庭的,鉴定意见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五、对于鉴定机构在鉴定中发生违法违规行为,保险公司可向各基层法院司法鉴定科或市中院司法鉴定处申诉举报。
镇江市人民检察院:
一、坚决打击司法鉴定中的违法犯罪。对于我是司法鉴定人员故意虚假犯罪构成犯罪的,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诉讼一起”,严厉打击司法鉴定行业中的违法分子,切实维护法律尊严,社会公共利益与人民合法权益。
二、加强普法教育,强化司法鉴定人员的法律意识。进一步加大对司法鉴定人员的普法力度,着力强化司法鉴定人员违法犯罪案件的宣传力度,总结、提炼司法鉴定人员违法犯罪典型案件,强化司法鉴定人员对法律的敬畏,逐步消除司法鉴定中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探索建立对交通事故案件司法鉴定意见审查的工作机制。对于案件鉴定意见分歧较大的,应建立各方专家会商机制,尽可能避免人伤司法鉴定中的不公正问题。
镇江市司法局:
一、加强行业监管,提升管理能力。建议保险行业协会及保险公司加强对保险行业的监管和管理,从制度入手,杜绝代理人渔利的可能,让被保险人得到真正的实惠。
二、畅通信息互通共享渠道。积极探索建立多部门沟通、交流、协调的渠道,完善信息共享机制,体现司法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本意。
三、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对司法鉴定机构和基础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监督管理,加大对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有违反执业行为的人和事的查处力度。
镇江市公安局交巡警事故处理部门:
一、加强宣传。将《人身损害伤残鉴定标准》制作成PT板上墙,让事故当事各方一目了然,增加事故处理和司法鉴定的公开性。
二、履行提醒义务。对于一些明显不客观、不公正的司法鉴定结论,提醒有关当事人及时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维护合法权益。
三、落实通报制度。对于一些明显不客观、不公正的司法鉴定结论我们及时通报给司法局等司法鉴定机构主管部门,建议其加强监管。
四、几点建议:
一是建议政府加大对司法鉴定工作的投入,建立健全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员的准入、评价和退出机制,加强对司法鉴定机构的监管,落实司法鉴定精细化管理。
二是建议保险公司加大对车险人伤案件司法鉴定工作的重视程度。目前,保险公司对于车险人伤案件理赔审核投入不够,存在专业不强、经验不足等问题。同时与各保险公司与公安部门的协调配合不够,难以掌握第一手资料,建议保险公司可与公安交巡警事故处理部门配合,共同对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提高执法办案和保险理赔的公信力。
                          
关于加快推进镇江文化资源与旅游业发展深度融合的建议
民盟镇江市委员会
近两年来,我市旅游事业得到长足发展,游客的数量在增加,旅游业收入在增长,镇江旅游知名度在扩大,共同推动旅游业发展的信心在增强。但是镇江的旅游业发展仍有许多潜力可以挖掘,特别是彰显镇江旅游魅力的文化资源大有文章可做。如:镇江的古诗词文化、爱情文化、运河文化、商埠文化、宗教文化等文化资源优势都蕴含着镇江旅游的本体价值及附加值,可以全面提升镇江旅游的文化品位与内涵,塑造镇江旅游鲜明的特色。为此建议,加快推进镇江文化资源与旅游业发展的深度融合,让镇江旅游更具持久的生命力、感召力和吸引力。
一、形成宣传合力,推进思想认识的深度融合
旅游和文化是一对孪生姐妹,两者密不可分,相辅相成,相互融合,相得益彰,共同繁荣,产生叠加放大的“蝴蝶效应”。文化是旅游的重要根和灵魂,旅游是文化的形和体,旅游要结缘文化才有“魂”。文化与旅游之间具有天然的耦合性和很强的融合性。没有文化的旅游没有魅力,没有旅游的文化则缺少活力。不论是人文景观的游览,还是自然景观的亲近,都离不开文化的存在。在新的形势下,旅游品牌与文化品牌深度融合,越来越成为吸引人们旅游的重要动力;旅游消费与文化消费深度融合,越来越成为拓宽旅游市场的重要引擎;旅游创新与文化创新深度融合,越来越成为推动产业升级、提升竞争力的重要支点;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深度融合,越来越成为提升经济效益、创造社会价值的重要源泉。因此,建议进一步加大宣传,除重视全国媒体的宣传外,还要重视地方大宣传格局的构建,一要要让镇江各行各业、社会各界都来宣传镇江、推介镇江,让大旅游格局落实到行动上。二要通过市场和行政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宣传镇江。比如就镇江户外媒体而言,公益性宣传比例中三分之二应作为旅游宣传的固定画面,这是所有广告商家必须履行的义务,相关部门要加强监督,绝不能一批了之,要加强日常的监管,对不履行义务的列入广告市场管理黑名单,并纳入对相关部门的考核。
二、增强文化穿透力,推进各项规划的深度融合
一要围绕建设“全市大景区”的目标,把“文化先行”的思想贯穿到城市游、乡村游等各项规划中,用强烈的文化意识去指导城乡建设和旅游开发的全过程。二要实施差异化发展战略,比如在老城区的规划上(如云台山片区整治),要处理好保护与开发的关系,注重细节,尤其要注重历史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并在严格保护的基础上进行修复,让“千年古城”重放异彩。在新城区的规划上,要尽量融入文化元素,让文化成为新城之魂,可以考虑把部分历史文化通过一定形式放置到新城区去。镇江是科学巨著《梦溪笔谈》的诞生地,是祖冲之圆周率3.1415926的出处,是三国火烧赤壁的谋划地。但是,我们在景点设计中没有突出历史文化,以至于许多景点感觉乏味。如西津渡是个文化底蕴深厚的景点,许多建筑有自己独特的设计和历史文化,有关部门也做了许多工作,但是,总感觉缺少让游客尽情了解的方式。如“一眼看千年”处,就缺少详解。镇江的“三山”景点应该规划出各自的特色,象金山可以佛教和许仙、白娘子故事为重点,焦山以碑林文化为主,北固山应该全力发掘三国文化的特色优势,与铁瓮城遗址在空中相连,成为中国三国游的主要去处。南山面积较大是镇江的城市绿肺,已经突出了《文心雕龙》和《昭明文选》,现在应当进行深度设计,让游客在享受自然美景、领略历史文化的同时,能找到沉得下来、静得下来,玩得尽兴、回味无穷的设施和地方。
三、发挥文化的辐射力,推进文化与旅游产品的深度融合
1.打造生态文化的品牌。在“山水花园城市”和“国家生态城市”建设中,培育并打造“大江风貌、城市山林”的独特自然生态和“吴楚风韵、璀璨人文”的灿烂人文生态旅游产品,更好地做好生态旅游文章,走绿色增长特色发展之路,让低碳生态成就“彩”旅“绿”游。
2.注重文化项目的展示。充分利用镇江节点城市的特殊地位,放大苏宁广场、万达广场、大学城等城市组群和城市综合体的品牌,提升规划展示馆、体育馆的旅游功能应用,精心打造金山旅游特色街区、西津渡民俗风情街区,推进商务游的发展。
3. 放大古诗词的效应。在现在的中小学教科书中有关镇江的诗词就有9首之多。这既是历代先贤留给我们的一份宝贵精神财富,也是历史长河留给镇江人的一笔分外珍贵的文化资源。她底蕴深厚,内容丰富,影响力强,知名度高,有些外地人有可能不知道“镇江”这个城市,但一般不可能没听过“春风又绿江南岸”、“一片冰心在玉壶”和“何处望神州、满眼风光北固楼”等千古名句。和文物遗迹相比,秦砖汉瓦的金碧辉煌有可能早已淹没于历史烟云,但唐诗宋词的清风雅韵至今散发着千古幽香。充分挖掘我市历史文化底蕴丰厚,特别是一批咏镇江的唐宋诗词知名度高的优势,对助推镇江旅游产业发展是一个不错的战术。
4.播撒爱情故事的元素。中国民间四大爱情故事,有三个即《白蛇传》、《天仙配》、《梁山伯与祝英台》与镇江有渊源,此外,镇江还有三国的刘备甘露寺招亲、梁红玉击鼓战金山、蒋介石宋美龄情定焦山、赛珍珠1917年春在镇江崇实女子中学教书时,与美国青年农艺师布克(一译卜凯)结婚等爱情传说。纵观全国,可以说没有哪个城市因为一个神话传说而如此著名,更没有哪个城市在神话传说上做文章。因此,镇江可以依托其丰富的神话传说,以白娘子与许仙的爱情传说为突破口,打造镇江爱情福地的形象,以情侣为主要受众突破点,在全国首推神话传说旅游节。建议政府以爱情元素点燃旅游激情,打造新的世界爱情之都。规划爱情元素的景点,在金山湖的建设中,设计一座爱情岛,从吃、住、行、游、购、娱的全方位,分区分项地设计爱情元素,让爱情元素的景点、有关爱情题材的各种大小活动、爱情的日常用品、婚庆用品把人们的爱情之火燃烧,让镇江成为有爱情想爱情追爱情定终身的爱情之都。
5.加强各行各业的融合。大力推进旅游与体育、林业、商业、水利、地质、环保、建设、交通等相关产业和行业的融合发展。提升传统旅游产品,重点提升并拓展“三山”(金山、焦山、北固山)、南山、茅山、宝华山、镇江博物馆等传统产品的内涵和外延,开发“三山”水上项目、南山自驾车营地、茅山养生旅游产品、宝华山互动旅游项目等,增加休闲度假功能,突出产品特色,培育多层次、多样化的产品体系。打造新型旅游产品,重点打造智慧旅游、节庆会展商务(工业)游、休闲乡村游、养生体验游等旅游新产品,建设“智慧旅游”产业谷、城市旅游综合体、金山湖邮轮(游艇)项目、长江迷笛音乐主题公园、句容赤山湖生态水城、中国(丹阳)国际眼镜城、镇江新区和丹徒毓龙湾温泉主题特色乡村游等项目开发,突出自身独有的文化特色、区域特色和产品特色,在规模、档次、功能和环境上实现对周边同类产品的超越。让镇江旅游在追求“量”变向追求“质”变的道路上,华丽转身,让便捷交通成就“快”旅“慢”游。
镇江市旅游局于4月18日对此提案答复摘要如下:关于贵委提出的“形成宣传合力”、“增强文化穿透力”、“发挥文化辐射力”等建议,我们组织在局机关及重点旅游企业进行研讨,与上海交大、南京示范大学知名旅游专家对接,将您的建议融入到我局近期的重点工作思路和重点工作中去。
一是,关于形成宣传合力事宜。市政府确定今年继续集中市县两级财力,在央视集中推介镇江整体旅游形象;明确各地、各单位在所属公益电子屏等市内宣传介质,集中推介镇江旅游,展示“镇江,一个美得让您吃醋的地方”城市旅游形象,同时,将在市内集中宣传旅游纳入市政府对各地、各相关市直单位年度考核。
二是,关于增强文化穿透力事宜。我局在完成全市大旅游发展规划基础上,与各地、各单位一道,推进重点旅游区域、重点旅游景区、重大旅游项目建设规划的编制,明确提出在规划过程中,更多融入策划元素,突出文化要素的融入、主题参与项目的策划和旅游产品细节的把握,继而在规划和策划层引领全市大景区、大旅游项目建设。
三是,关于发挥文化辐射力事宜。我局也在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中明确,充分挖掘镇江宗教文化、历史文化、红色文化、美食文化、山水文化、爱情文化及生态文化等多元文化,培育形成镇江特色主题旅游产品,完善镇江城市旅游配套,推进智慧旅游建设,让镇江的城市旅游、主题旅游插上“文化”和“科技”的翅膀,振翅高飞,实现超越。比如,我们近期正在梳理镇江古诗词和旅游的关系,提出“读着古诗词游镇江”的宣传口号等。
在此,衷心感谢你们对我市旅游发展的关心,你们的真知灼见,对我们推进全市旅游业发展具有现实指导意义。我们诚挚的希望你们能一如既往地关心镇江旅游业的发展。
 
关于我市严格限制
新上燃煤火力发电项目的专项建议
                                     民盟镇江市委会
    最近,市政协经科委组织部分委员,会同市经信委、低碳办、环保局,就关于发电企业对我市节能减排的影响状况进行了调研。我们认为,我市燃煤火力发电企业在历史上曾作出重要贡献,现在仍在发挥着重要作用。但目前我市已有4座燃煤火力发电厂,装机容量富余太多,自用发电负荷小于外供电力负荷,全市资源环境承载负担过重,由于现有电力行业的影响,我市完成省政府下达的节能减排指标已很难,今后如果再上大功率燃煤火电机组,对生态立市、建设低碳城市、建设苏南现代化示范区、打造现代化的山水花园城市将产生重大影响。所以,我们建议:当前及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应严格限制新上燃煤火力发电项目。主要基于以下考虑:
一、燃煤火力发电厂装机容量及年发电量全省第三,自用发电负荷小于外供电力负荷,资源环境承载负担过重。目前,我市4家统调燃煤火力发电厂,分别是国电集团谏壁发电厂、国电江苏谏壁发电公司、江苏镇江发电公司、句容华电公司(今年刚投运),装机容量达750万千瓦,年发电量达425亿千瓦时。装机容量和发电量分别占全省装机容量的9.8%和发电量的10.22%,排在苏州、徐州之后,列全省第三位。而目前全市用电负荷仅约为350万千瓦,剩余400余万千瓦负荷则用于外供电力,而由此产生的能耗、污染等相关问题全部要由我市来承担。据了解,我市各地仍有再上燃煤火力发电机组的冲动,正在申报和有积极意向在2020年前建成的燃煤火力发电机组装机容量约600万千瓦,如果届时这些项目建成,我市燃煤火力发电机组装机容量将达到1300万千瓦以上,这将对我市资源环境造成巨大影响。
二、燃煤火力发电企业对我市节能减排造成很大压力。据环保局、经信委有关职能处室测算,目前上述4座燃煤火力发电厂正常生产时,排放二氧化硫将达到3.28万吨,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的42.4%,占全市全社会的62.4%;排放氮氧化物将达到5.25万吨,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的41.1%,占全市全社会的55.4%。据市低碳办测算,全市电力行业(除了上述4座大电厂外,还包括一些小热电厂)排放二氧化碳为2886万吨,约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的66.72%,占全市全社会的50%。电力行业是我市的重点碳排放源。电力企业能耗较高,上述4座燃煤火力发电厂万元工业增加值平均能耗为10.1吨标准煤,而全市工业万元工业增加值平均能耗仅为0.87吨标准煤,电力行业极大地拉高了我市能耗指标水平,导致我市完成省下达的节能降耗指标难度加大。
三、燃煤火力发电项目综合投入产出不高。燃煤火力发电项目投入大,产业链短,安排就业人员少,而占用岸线、土地、煤炭、水等资源较多,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粉尘等污染物排放总量相当大,占工业和全社会排放总量的占比也很大;致使全市节能减排、低碳生态城市建设面临着极大压力。电力企业的税收贡献低于一般工业水平。据测算,上述4座燃煤火力发电厂正常生产时万元增加值税收率约为11.86%,低于2012年全市工业万元增加值税收率平均水平(14.08%)2.22个百分点。
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5月19日对此提案答复摘要如下:你们在政协镇江市委员会七届三次会议上提交的《严格限制新增燃煤火力发电机组》的提案收悉。现答复报告如下:
一、严格控制煤电装机容量
目前,我市拥有3家大型火力发电厂、3家公共热电厂、5家自备热电厂,总装机容量760万千瓦。2013年,11家企业共发电365亿千瓦时(其中上网329亿千瓦时,企业和电厂自用36亿千瓦时),全市用电212亿千瓦时,占上网电量的64.4%。我市发电企业不仅服务了本市经济社会发展,也为华东地区的电力保障作出了贡献。为切实推进我市低碳城市建设,我委将根据政协委员提案建议,严格控制新增煤电装机容量。
1、控制煤电机组建设。我委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城市建设和低碳示范城市建设的有关要求,对煤电项目的建设从严控制。对已经列入省发改委《苏南现代化建设示范区能源发展专项方案(2013—2015年)》的华电句容二期和国华高资项目,我委将按照《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苏政发【2014】1号文件)有关要求,严把项目申报审核关,切实做好本地区燃煤锅炉关停、煤炭消费替代、环保措施落实等各项工作,要求企业采用国际最先进的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碳捕捉等新技术,推动燃煤电厂达到燃气电厂排放标准直至近零排放。同时,在即将开展的“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中,除原址“上大压小”且对东部地区环境治理具有积极意义的国电谏壁发电厂项目外,全市不再规划建设一般燃煤发电机组。
2、不再支持企业自备电厂建设。根据2013年9月国家出台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新建项目禁止配套建设自备燃煤电站”的规定,我委将不再上报新建自备燃煤电站项目。对有配套建设自备燃煤电站项目计划的企业,我委将通过集中供热、新能源、分布式能源等清洁能源供给方式予以协调解决。
3、加大燃煤锅炉关停力度。2011年,我委牵头编制了《镇江市区热电联产规划》,对我市东、南、西部的集中供热进行了整体布局。东部以国电谏壁发电厂、大港热电厂为供热源,西部以华润镇江发电公司、宏顺热电厂为供热源,南部以即将建设的丹徒燃气热电公司为供热源。下一步,我委将会同市各有关部门规划我市热力管网布局,为企业提供清洁、优质、高效的热力供应。同时,将会同市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关停供热源覆盖范围内的小锅炉,降低污染排放,全力推动低碳城市建设。
二、切实强化环保措施
1、提高新上项目环保投入。对最终能够获得国家批准的煤电项目,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强化项目单位环保责任的落实。推动二次再热、碳捕捉等工艺的实施,提高节能效率,降低燃煤消耗和污染排放。督促项目单位将环保投入由原来占总投资14%的比例提升至20%左右,把烟尘、SO2、NOX等污染物排放浓度控制在国家天然气发电标准以内并最终实现近零排放。鼓励我市有关煤电企业率先探索污染物回收再利用工作,提升煤电项目的社会效益。
2、加大现有机组综合改造升级力度。在严把增量关的基础上,我委将加大在运机组的综合升级改造力度,推动存量煤电机组各项性能指标得到有效提升,保障全市节能减排工作推进。一是督促国电谏壁发电厂早日完成最后一台330MW机组脱硝改造项目,尽早实现机组NOX的减量排放。二是积极推进华润镇江发电公司在运机组的综合升级改造工作,确保该公司机组升级改造工作列入国家2014年度计划并开展相关改造工作。
三、积极推动清洁能源发展
1、提高天然气利用比例。提高清洁能源的综合利用比例,不仅可优化能源结构,更可改善大气环境,对我市正在开展的苏南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我委近年来着力加大天然气利用推广力度:一是切实推进丹徒燃气热电项目。该项目的实施不仅为我市南部片区产业发展提供了能源保障,同时规避了燃煤热电机组的落户。目前该项目正在落实核准的各项前置条件,力争年内上报省能源局。二是积极推广绿色交通。编制了《镇江市天然气加气站点设施布局规划》,指导公交公司通过建设天然气加气站进而实施公交车辆油改气工程。截止2013年底,我市共新增了238辆清洁能源公交,2014年还计划新增100辆清洁能源公交车辆。下一步,我委将推动我市货运、水运天然气加气站点建设,实施货车、船舶的油改气工程。
2、积极促进生物质能源利用。当前我市已投产运营了丹阳华晟生物质发电、新区光大垃圾发电2个可生物质能源利用项目,有效解决了我市秸秆、垃圾等资源的回收再利用。为扩大生物质能源的利用比例,更好地服务于我市苏南现代化建设,我委积极推动句容华晟生物质发电项目的建设。该项目已获得省能源局的核准,预计2015年将投入生产。3、加大光伏应用力度。我委积极扶持光伏应用发展,通过加大宣传、简化报批程序等方式鼓励企业、居民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截止2013年底,我市已建设约46MW光伏发电项目。2014年计划新增50MW以上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实现光伏应用的爆发式增长。
                          
                       
    关于降低马路绿岛培土高度、减少扬尘增强城市生态系统蓄水和排水能力的议案
江苏省人大代表、镇江民盟副主委、镇江市环保局副局长  李鼎如
一、案由:
      2013年,全省雾霾天气增多,这在一定程度上与我省各地马路绿岛的设计不科学,设计的理念缺乏生态的意识有关。
      目前,全省各地城市马路绿岛的培土高度一般高于地平十厘米以上,绿岛及树木都做成花坛形状。
      其弊端有三个方面:1、是马路雨水顺着城市下水管网直接流入江河,天然雨水不能就地被绿岛土壤吸收含蓄,雨水的流失浪费严重,造成城市土壤干旱,植物生长困难,城市生态系统遭受破坏;2、是下雨天,大量花坛绿岛上的泥土随着雨水流淌至路面,造成马路上水土横流,天气转晴后马路很脏,扬尘增多,增加了城市雾霾污染的强度;3、是来自绿岛上的泥土在强降雨的冲击下,顺着水流进入城市下水管网,由于泥土在下水管网长年的结聚堵塞,使城市在暴雨天马路受涝几率增加,城市下水管网排水空间不断收缩。
人大代表建议:设计绿岛和树木的培土高度应低于马路地平高度,绿岛和树木根部再配置防尘网,形成马路雨水能够部分沿着地势顺利流入绿岛土壤的水文流向。
二、案据:
      江苏人民正在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生态文明建设为抓手,推进苏南现代化示范区建设。减少水土流失,治理城市马路的扬尘污染,减少城市下水管网的泥沙堵塞,增强抗洪防涝能力,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符合人民的期待。
三、方案:
      1、建议省政府及住建厅、规划、园林绿化等部门认真研究、科学设计马路绿岛,使绿岛培土高度低于马路地平高度,在绿岛及树木根部配置防尘网固定泥土,这样能够使马路上的雨水流入绿岛的土壤中被含蓄,并注入浅层地下水,而不会使雨水冲刷绿岛上的泥土污染路面。使城市美观与生态环保相统一,达到控制水土流失和减少空气扬尘的效果。
      2、建议制定《江苏省城市绿岛建设及绿化等相关技术标准(指南)》,提升江苏生态文明建设的工作水平。
 
                  关于制定《江苏省受损国土生态修复管理条例》的议案
               江苏省人大代表、镇江民盟副主委、镇江市环保局副局长  李鼎如
一、案由
      1.江苏国土受损状况日趋突出,亟需通过立法予以解决。根据最近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初步统计分析结果,污染场地及周边土壤环境问题相当突出。受污染土壤主要有:农田化肥农药的过量使用、规模化养殖场,矿区不合理开采造成的尾矿污染和损坏、重污染行业企业、工业遗留场地、固废堆放及处理处置场地的重金属、化工残渣、废液造成的污染,湿地、采水区、污灌区不合理排水、采水、灌溉造成的污染和损坏、交通干线两侧燃油尾气造成的污染。这些国土受损后,污染比较持久,造成粮食及农产品中重金属元素超标,土质水源水质受损,污染场地未经治理开发利用,直接建设居民住宅或商业用房,对人群健康构成威胁。
      2. 现有土壤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不能满足保障人体健康和防范风险的实际需要。我国现行立法中已有一些土壤污染防治方面的单项法律规定:一是从农业方面做出的规定,二是从防治“三废”污染方面做出的规定,三是从自然保护区、人文遗迹保护的角度做出的规定。但是,由于这些法律规定分散不系统,且针对面窄,不能全面系统地解决受损国土的生态修复问题。 
二、案据
      中国共产党十八大报告中要求,“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以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强化水、大气、土壤等污染防治。。”
      2013年11月1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调整严重污染和地下水严重超采区耕地用途,有序实现耕地、河湖休养生息。建立陆海统筹的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和污染防治区域联动机制。”
     《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 (2005 年12月3 日,国发〔2005〕39 号)不仅规定:“对污染企业搬迁后的原址进行土壤风险评估和修复;开展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超标耕地综合治理,污染严重且难以修复的耕地应依法调整”,而且明确要求:“要抓紧拟订有关土壤污染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草案。”
      国务院办公厅2007年11月13日转发了环保总局、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建设部、卫生部、水利部、国土资源部、林业局等八部门联合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7〕63 号)。该意见第十一条要求:“积极防治农村土壤污染。做好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查清土壤污染现状,开展污染土壤修复试点,研究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土壤环境质量监管体系。加强对主要农产品产地、污灌区、工矿废弃地等区域的土壤污染监测和修复示范。”第十三条还进一步规定:“抓紧研究、完善有关土壤污染防治等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制度。”
      由此可见,研究制定国土污染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是党中央、国务院的明确要求;为了推进生态文明制度改革创新,我省以地方规章形式先行先试制定受损国土修复管理条例,不仅依据充分,而且符合立法的基本规律,必将为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打下良好基础。
三、方案
          受损国土生态修复管理条例主要规定以下基本制度和措施:
      (一).受损国土修复的责任。规定国土修复的基本原则是:1、在个案方面,“谁破坏,谁承担修复的法律责任”;2、在区域、流域的受损方面,地方政府是责任主体,规定政府在建立国土的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和污染防治区域联动机制方面的牵头协调作用,明确国土资源、农业、环保、发展改革委、住建、卫生、水利、园林、交通等部门在联动机制中的职责。
      (二). 受损国土治理与修复制度。规定针对不同原因的受损国土,分别落实责任部门、单位开展治理与修复,各责任主体对如何开展修复制定方案和实施工程,工程的要, 求、治, 理与修复的标准以及对工程机构资质要求, 等。
 &, nbsp;    , (三).受损国土修复管理。规定县级以上国土部门统筹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国土受损的监督管理,建立本行政区域内的受损国土调研归档,并在政府资讯平台备案。国土部门对污染场地责任人、从事污染场地调查评估或治理与修复的单位或个人,在场地调查评估、治理修复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应当追究法律责任。受污染场地土地使用权人应当在污染场地边界设立明显标识,标明污染物类型、存在的风险以及安全注意事项。对损坏国土的违法、违规行为,由所在地国土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并依法进行处罚。

(责任编辑:zj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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