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盟〔2017〕12号
关于印发《基层调研活动经费管理使用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基层组织: 《基层调研活动经费管理使用办法(试行)》已经民盟镇江市第十三届第二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附件:基层调研活动经费管理使用办法(试行)
民盟镇江市委员会 2017年5月12日 抄送:中共镇江市委统战部
附件 基层调研活动经费管理使用办法 (试 行) 为调动基层盟务工作积极性,帮助基层组织适当解决活动经费问题,进一步规范经费的使用、管理、报销等环节,经盟市委研究,特制定本办法(试行)。 一、基层调研活动经费 是指盟市委发放给基层支部用于开展调研活动的专项经费。 二、经费标准 1000元/年 三、支取条件 1.每年至少组织2次调研活动。 2.活动要做到有图片、有报道。每次活动,支部要及时拍照和撰写新闻稿件向盟市委宣传处投送,盟市委将在镇江民盟网站、微信公众号、镇江盟讯(杂志)、镇江民盟(简报)上刊登,供基层学习交流。 四、支取办法 1.支部自行组织调研活动,活动后凭相关发票到盟市委办公室报销。 2.要求手续完备。须提供: ①书面活动通知; ②活动签到表; ③发票。发票上要注明活动内容,经办人、支部主委要在发票上签字,加盖支部印章。 五、报销时间 为便于盟市委妥善安排和掌握资金使用进度,将每季度的第二个月确定为经费集中报销时间。 六、其它事项 1.活动经费当年使用,不作跨年度安排。 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属民盟镇江市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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