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5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基层组织: 为表彰先进,提升基层盟务工作整体水平,营造争先创优良好氛围,经盟市委研究,决定在全盟开展2015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1.各基层组织(委员会、支部) 2.2014年底前在册盟员 3.盟市委机关工作人员 二、奖项设置及名额 1.集体 (1)参政议政先进集体 4个 (2)组织工作先进集体 4个 (3)宣传工作先进集体 4个 (4)社会服务先进集体 4个 (5)优秀组织奖 1个 2.个人 (1)优秀盟员 40名 (2)优秀基层主委 6名 (3)参政议政先进个人 6名 (4)组织工作先进个人 6名 (5)宣传工作先进个人 6名 (6)社会服务先进个人 6名 (7)特别贡献奖 6名 三、评选标准 (一)参政议政先进集体 在参政议政工作中成绩较为突出。 (二)组织工作先进集体 支部活动有质量,盟员年龄、层次结构合理,支委班子新老更替有序。 (三)宣传工作先进集体 积极撰写各类宣传稿件,全年向《镇江盟讯》、镇江民盟网站或有关新闻媒体投稿并被采用数不低于4篇。 (四)社会服务先进集体 发挥自身优势,积极组织盟员参加各项社会服务活动。 (五)优秀组织奖 基层组织自身活动开展有序,质量较高,并能很好地组织盟员参加盟市委各项活动,表现较为突出。 (六)优秀盟员 热心盟务,积极参加盟市委和基层支部开展的各项活动,在参政议政、理论宣传、社会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者。 (七)优秀基层主委 热心盟务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力和号召力,能团结和带领支部盟员有序开展组织活动,积极推进支部建设,各方面反映良好。 (八)参政议政先进个人 在参政议政工作中表现较为突出者。 (九)组织工作先进个人 热心组织发展工作,积极联系和推荐优秀人士入盟。 (十)宣传工作先进个人 全年在各级各类公开发行的报刊杂志、镇江民盟网站、《镇江盟讯》上发表宣传稿件4篇以上者。 (十一)社会服务先进个人 积极参加盟市委或所在支部开展的社会服务活动且成绩较为突出者。 (十二)特别贡献奖 在参政议政、社会服务等方面发挥了突出作用或在本职岗位上取得显著业绩者。 四、评选办法 评选实行民主推选、自下而上的办法。 1.各基层组织对照集体或个人的评选标准,经自评、民主推选后向盟市委集中申报; 2.盟市委根据基层申报情况进行综合考评,提出建议名单提交常委会议研究后最终确定。 五、奖励办法 向受表彰集体、盟员个人所在单位发文通报并颁发荣誉证书。 六、其它事项 1.本次评选考评时段:自2014年12月1日至2015年11月30日止。 2.各基层组织、盟员个人根据自身工作情况可进行多项申报。 3.各基层主委要充分发扬民主,组织盟员认真做好2015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及申报工作,于2015年12月10日前将申报名单集中报送盟市委办公室,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联系电话:84438770、80820880 电子邮箱:191901736@qq.com
附:1.《民盟镇江市委先进集体申报表》 民盟镇江市委员会 2015年11月26日
抄送:中共镇江市委统战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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