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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4年度先进集体和优秀盟员的通知

时间:2014-12-30 22:59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关于评选2014年度先进集体和优秀盟员的
通  知
各基层组织:
      2014年,在全市盟员的共同努力下,镇江民盟的各项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为表彰先进,进一步推动我市盟务工作水平再上新台阶,经盟市委研究,决定在全盟开展2014年度先进集体和优秀盟员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各基层支部、2013年底前在册盟员。
     二、评选名额:
     1.综合表彰:
     先进集体5个,优秀盟员24名;
    2.单项表彰:
   (1)组织工作先进集体、宣传信息先进集体、社会服务先进集体各2个;
   (2)组织工作先进个人、宣传信息先进个人、社会服务先进个人各3名。
    三、评选标准:
   (一)先进集体
    1.支部活动有效开展。全年开展各种形式的组织活动不少于2次,并能积极动员和组织支部盟员参加盟市委各项活动。
    2.积极物色、推荐优秀人士加入盟组织。
    3.重视宣传信息工作。积极向盟市委或有关新闻媒体报送盟务活动信息、理论调研文章等。
    4.积极参与盟市委开展的各项社会服务工作。
   (二)优秀盟员
    热心盟务工作,积极参加盟市委和基层支部开展的各项活动,在参政议政、理论宣传、社会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者。
   (三)组织工作先进集体
    全年新发展盟员数占支部盟员数比例和发展质量位于全市基层组织前列。
   (四)宣传信息先进集体
     积极撰写调研理论文章、盟务活动报道、社情民意信息等,全年累计向《镇江盟讯》、镇江民盟网站或有关新闻媒体投稿并被采用稿件数不低于4篇。
   (五)社会服务先进集体
     能发挥自身优势,积极组织和参加盟市委各项社会服务活动。
   (六)组织工作先进个人
    热心组织发展工作,积极联系、推荐优秀人士入盟,并以第一介绍人身份发展盟员2人以上者。
   (七)宣传信息先进个人
    全年在各级各类公开发行的报刊杂志、镇江民盟网站、《镇江盟讯》上发表有关盟务活动报道、理论调研文章、社情民意信息等累计4篇以上者。
   (八)社会服务先进个人
    积极参加盟市委各项社会服务活动,成绩突出者。
    四、评选办法:
    评选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各基层支部对照评选标准按规定申报集体或个人名单;盟市委根据基层申报情况进行综合考评,提出建议表彰名单,提交常委会议研究确定。
    五、奖励办法:
    表彰集体、盟员个人所在单位发文通报并颁发荣誉证书。
    六、其它事项:
    1、次评选考评时段:自2013年12月1日至2014年11月30日止。
    2、基层支部可根据自身盟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多项先进的申报。
    3、基层支部主委要发扬民主,认真组织盟员做好2014年度先进集体和优秀盟员的评选及申报工作,于2015年元月4日前将申报名单集中报盟市委办公室,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联系电话:84438770、84421165
    电子邮箱:191901736@qq.com
 
 
                                      民盟镇江市委员会
                                      2014年12月30日

(责任编辑:zj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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