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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生命延续,才能让生命价值获得永恒——记丹阳盟员余康宁

时间:2013-08-13 12:34 来源:  作者:zjmm  点击:


                             

         

     余康宁,民盟丹阳文化支部一位平凡而又不平凡的老盟员。他从事文化工作已经四十余年,他曾任中国书法史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国画院特邀画师,丹阳市书法家协会一至三届主席(现为名誉主席),他的作品先后参加国内外各种展览百余次,获奖数十次,在20余家国内媒体发表,他曾获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成立50年“世界和平友好国际艺术大赛”优秀奖,中国艺术研究院颁发的“共和国社会主义艺术50年”(书法)二等奖;2004年,75岁的他获得了东方艺术研究院颁发的“终身艺术成就奖”,并被授予“德艺双馨艺术家”的称号。他今年已是84岁高龄,在这个原本该享受退休生活的耄耋之年,却在经历亲人离去后有了别样的思考:“一边是因病魔而等待生命的重生,一边是生命的戛然而止。如何让戛然而止的生命实现延续,让生命的价值得以升华呢?”就这样,在传统观念依然根深蒂固的今天,余康宁老人做了一个大胆的决定:捐献遗体。
      面对家人的不解,社会的疑惑,他道出了深藏已久的想法,  原来余老这想法并不是心血来潮,而是和他这些年来一路走来的人生经历息息相关。
      余老出生于浙江宁波,当他还只有三岁的时候,他的父亲便去世了,家人将其葬在了宁波城郊。没过几年,震惊中外的“卢沟桥事件”揭开了抗日战争的序幕,而随着日军侵华,余老一家也从宁波迁居到了上海。而当余老一家再次回到家乡时,原来的宁波城郊却变成了火车站,四下打听,余老一家被告知,原来当时迁坟的时候有关部门未能与在上海的余家人取得联系,所以余老父亲的坟墓当时就被破坏掉了,如今更是无从寻觅。之后,余老在其母逝世后将其葬于宁波的一座山上,然而适逢文革,虽然心怀对于老母亲离去的万分悲痛,可却无法上山拜祭。痛苦之余,余老决定自己以后走了决不做坟,他要将自己的骨灰火化掉。余老表示,当时他想把骨灰分作三份,一份撒在家乡宁波的江水中,因为那是生他养他的地方;一份撒在上海的黄浦江里,因为那是他曾经学习工作多年的地方;最后一份撒在丹阳的大运河里,因为在这里生活了几十年,余老对丹阳已经充满了感情了。最近这几年,通过新闻媒体的报道,他了解到如今中国不少患者因为没有得到合适的器官而活在黑暗生活的阴影里,有的甚至是挣扎在死亡线的边缘。余老觉得,人死如灯灭,人死了就成了废物了,对于死者本身没有任何意义。土葬是浪费国家土地资源,火葬是浪费国家能源,而捐赠遗体能在医学领域上发挥一定的作用,甚至可以救人性命,这不是很好的“废物利用”吗?“如今继房奴、孩奴后,‘坟’奴又成了一道枷锁套在人们身上。现在的80后很多是独生子女,他们要面对双方的父辈、祖父辈的至少六个墓地.。于是余老暗暗在心中下定决心,死后要将自己的遗体捐献出来。而于去年九月份去世的余老的老伴儿对此一直一无所知。今年年初,余老召集了家庭会议,并将这一决定告知了家人。 然而人之常情,听到余老这话,全家人顿时一片反对,两个儿子更是表态,绝不会在遗体捐献申请表上签字。 不过,家人的反对并没有动摇老人的决心,从年初开始,余老时不时的就与儿子儿媳们沟通,理性的向他们表达自己内心的想法,终于在今年的6月份让家人们同意了他的这一想法,两个儿子也都在申请表格上签了字。余老表示,为了给后辈们留个念想,他会留下一些字画作为纪念,当家人以后想起他的时候可以拿出来看看,也就权当是看见自己了。余老感觉这么做能给别人带来帮助,能给社会做最后一点点贡献。他只是想带个头,起一个号召的作用。同时他也相信,以后这么做的人会越来越多。他要求儿子在他走后一切从简,直接进行遗体捐献。
      余老“捐献遗体”的事迹在丹阳日报上报道后,得到了广泛的社会赞誉。余老为人十分开朗,一生秒笔丹青,创作无数佳作,积极参与盟内活动,乐于奉献社会。在生命的意义上,余老的生命价值将得以无限的延续,余老的大爱精神值得我们全体盟员学习、致敬! 
 
                                                    民盟丹阳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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