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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讲座进监所 服务社会谱新篇

时间:2007-05-17 09:51 来源:  作者:zjmm  点击:


 
一、这样的一个报告对我而言,必定是终身难忘。想象过很多次见面的场景,大家果然和我的学生差不多的年龄,我的学生很多仍在少年不知愁滋味的时候,可大家已经有了许多许多故事。
 
 
二、希望下面的讲座能给大家一些启发和知识。
 
《未成年人保护法》自1992年1月1日起施行。是对于未成年人的第一部专门的法律。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1999年11月1日施行。
1、制定目的——为了保护未成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2、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三、家庭保护是未成年人保护的基础。
第八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年成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弃婴。
幸福的家庭大抵相似,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
 
《叫父亲太沉重》
在这个元旦之前,我没见过我爸。从懂事开始,我就接受了一个现实,我是个没爸的孩子,我爸早死了。我妈是这样跟我说的。小时候我纠缠她、死活要弄清楚我是从哪儿来的,她一开始躲躲闪闪,后来不知怎么下定决心告诉我,说我爸死了,而且是被汽车轧死的,轧成两截了。第一次听我妈这么说,我还哭了,说“真惨”。后来就习惯了,反正没爸了,轧成两截了,就算了吧,我和我妈也挺好的。
    去年圣诞节开始,我发现我妈有点儿不对头。她早下岗了,在一个小区保洁公司打工,每天擦电梯、擦大堂、搞卫生,中午公司管饭,我在酒店吃食堂,我家用不着做好多饭菜。那几天,我妈每天早晨起大早去早市买青菜,晚上熬粥、揪面片,弄好了,装上一个保温桶就走,也不说去什么地方。这样过了好几天,我问她这是干什么。她犹犹豫豫地不说。
    后来,有一天晚上,我自己看电视。差不多十一点了,我要睡觉,她叫我,说有事跟我说。我从没见过我妈这样吞吞吐吐。我给她沏了茶,说没关系,什么我都能接受,哪怕你要嫁人我也替你高兴。我妈忽然哭了,说你真是个小混蛋,我是想跟你说,这回你爸是真要死了,他想看看你。我当时愣住了,我爸?不是轧成两截了吗?我妈说,那是骗你呢,也是诅咒他,要是轧成两截倒好了,他没有。
    活到21岁,这天晚上,我妈给我讲了他和我爸的事儿,当然其中也有我。某种意义上说,我还是造成他俩分手的致命武器——因为我是女孩,我爸是独生子,我奶奶生了七个女孩,才有了我爸,所以,绝对不能容忍我妈生下一个我。我妈说,她生我还没出产房,奶奶和姑姑她们就都走了,说是回家给我妈煮汤送来,结果汤没送回来,这家人肉包子打狗不回来了。我妈出了医院,我爸直接送她和我回我姥姥家,然后也不见了。我爸提出离婚。你猜那时候我多大?两岁半。这之前,我在姥姥家,我爸和我爸家人没看过我一眼。包括我生病、住医院、被倒了的自行车砸断腿,他们从来没管过。我妈说,她当时一点儿也没犹豫就同意离婚了,她说她怎么也能把我带大,宁死当官的爹,不死要饭的妈,孩子只要跟着妈,就有幸福,孩子是给自己生的,谁不喜欢都没关系,自己喜欢就成。我就是这样没爸的。不是真死了,是他当我们娘儿俩死了。
    我听着挺生气,这叫什么爸?是应该死了。我妈说,现在,他快死了,住在医院里。可能是因为快死了,良心发现,找到我妈,让我妈带我去看看他。我妈一个人去了。他跟我妈哭,说对不起我们俩,他后来有了老婆、儿子,自从他两年前生病,老婆和儿子都不管他了,我说,活该,报应!
    我妈说你还是看看他去吧,好歹他也是生你的人。我妈揪了点儿面片儿冻在冰箱里,让我第二天上中班之前给他送去,顺便跟他说说话。
    第二天早晨,我妈老早给我准备好了一保温桶面片儿,还特别细心地给我一张纸条,写着病房、病床号,还有他的名字。
    我去了。我要不去,我妈肯定伤心。我妈特别善良,离婚快20年的前夫,现在孤苦伶仃了,她不是还管他吗?她就不想想,当初这个人怎么对她的。前一天晚上,我听见我妈那边一直有动静,她没睡。我也睡不着。我不是个细心的人,一贯大大咧咧,可是那天我的心情特别不好,满脑子都是我和我妈这么多年生活的细节。我忘不了我小时候看着别人坐在爸爸肩膀上有多羡慕人家。我妈是工人,每个月没多少钱,能凑合养活我们俩就不错了。我们没房子,住姥姥家。我舅结婚了,跟舅妈一起也住姥姥家,一个大杂院,我们住最小的一间,一年四季不见太阳,就这样,我舅妈还动不动就骂闲话,说我们“癞皮狗”、“丧家犬”……我妈特别要强,跟我爸离婚的时候28岁,从那时候开始她就和我相依为命。我长大了问过她,我爸早就轧成两截了,为什么她不再嫁?我妈说,再嫁容易,但是找到一个能对我好的人不容易,算了吧。
    那天夜里一直到第二天我站在我爸那间病房的门口,我脑子里全是我和我妈走过的日子,就像演电影。我妈没钱,可是从来没委屈过我。过年了,我舅妈给我表弟压岁钱,我妈也给我,她没有那么多,就给我十块钱。就是十块钱,她也跑到银行求人家,都给换成连着号儿的、新的一块钱,给我包一个红纸包儿。她刚刚下岗的时候,每个月就200块钱,我们俩叫天天不应,我上学了,我妈中午吃馒头就凉水。她求人给找工作,为了养活我,什么活儿都干。她给人家商场卖裤子的当导购,卖一条裤子提十块钱,我看见过她推销那破裤子,嘴皮子真快磨破了,就差跪下求人家买了。我上初中了,同学都能上补习班、请家教,我妈没钱,做不到,初中毕业的时候,我说我上职业学校吧,我妈哭得说不出话来,说对不起我。我和我妈这么穷,从小长大我妈没给我穿过破衣服。她没钱给我买,就动手做。我妈特别聪明,跟裁缝借一本做衣服的书,买一块布,比比划划能给我做出连衣裙来。我妈最知道哪儿的毛线正打折呢,夏天的短袖上衣是她用棉线织的,春天秋天,有毛衣外套,冬天的毛衣有高领的、小翻领的……我上班之前,我妈好像永远是拿着毛衣针的。我妈穷,但是我妈特别讲卫生,我们俩的小房子从来一尘不染,礼拜六早晨第一件事就是晒被子,到晚上我睡觉的时候,我的棉被有一股太阳味儿。我妈热爱生活,我觉得,她活得特别带劲,她说那都是因为有我,有我了,她就什么都有了,连病都不得了。我们过春节,从腊月二十三开始过,我妈包饺子、炸素丸子、做年糕,还买红纸来自己剪窗花贴上……这么多年,我并不觉得我和我妈的生活中缺少快乐,虽然我们俩是真缺钱。
    后来我姥姥家拆迁,能给两套房子,我舅要了两居室,挺大的,我们没钱,我姥姥把私房钱拿出来给我妈添上,我们才有了现在的一居室,我舅妈说,这样也成,谁拿老人的钱,谁就得给老人养老送终。搬新房子,我们也没有钱装修,我妈用报纸糊成一个帽子,自己爬梯子刷墙,所有的活儿都是她一个人干的。要说花钱,就是封阳台,我妈请人把阳台封好了,给我住,她说人家的姑娘都有自己的房间,我也应该有。
    我不是一直以为我爸真的轧成两截了吗?所以我也从来没想过,我妈这么艰难地养活我,为什么不去找我爸或者我爸他们家人,我压根就没觉得世界上还有这么一个人和这么一家人。我的家,就是我妈、我姥姥和我,我妈把我姥姥伺候死了,这个家里就剩下我们俩。
    我上班了,一个月工资全加起来不到1400块钱,我给我妈1000,我妈当保洁工一个月800块,我们比过去好多了。
    这21年过得多不容易,我妈受了多少委屈?好不容易快要出头了,忽然间冒出来一个人,要吃片儿、要喝粥、要人看,还说是我爸,他算老几?我们最难的时候,我妈穷得养不活我的时候,他这个爸哪儿去了?他不是想要儿子吗?他有儿子,儿子也不小了,他怎么不指着他儿子,找我们干什么?
    我就这么一直往下想,越想越觉得这个人可恶。我想起前些日子听说的一件事,四川农村一个女的,把她丈夫杀了,为什么?她每生一个女孩,她丈夫就把那女孩溺死,生了五个,溺死五个。结果这女的趁着夜里她丈夫睡着了,拿杀猪刀把他砍死了。这种人,就应该这样对待。
    我这么想着,就站在病房门口了。我看见他了,靠着床头坐着,挺瘦的,穿着竖条病号服,跟疯人院的神经病似的,花白头发,胡子拉碴,手上插着输液管子,眯缝着眼睛。我从电影里看过父女相认,还抱头痛哭呢,我完全没有那种感觉,我唯一的感觉就是这个人跟我、跟我妈都没关系,我这是干什么来了?
    我知道应该叫他一声爸爸,在他的病房外边站了很长时间,我还是走了。我把那个保温桶也带走了,走到卫生间,我把里面的面片儿都倒了,就着水管子,把保温桶也洗干净了。那时候我就想,人生就是这样,没有付出,就不可能收获,他对我,没有付出,我现在就不让他收获。
 
安顿采访手记
    杨晓的采访做完很长时间了,我不知道怎么写。杨晓给我看过她和她妈妈的照片,一对和谐的母女,她妈妈给我留下的最深印象是那双眼睛,温和、慈爱。我一点儿也不怀疑,她们有幸福的生活,但是似乎又有些缺憾,说不清楚那是种什么样的缺憾,也许是我和很多人一样,作为局外人,总免不了以常理揣测他人。那些天,她讲的这个关于父亲的故事,还有她那种淡漠、无所谓甚至还有点儿调侃的态度,总是纠缠着我,忘不了。
    这样就到了必须要写这篇稿子的时候。我陷入了一种怀念,怀念我曾经采访过的一个孩子,我们见面时他20岁,他寻找他的父亲,整整10年。
    这个孩子有一双清澈、忧伤的眼睛。
    10岁那年的一个深夜,他在睡梦中隐约感觉到有人在他的额角上轻轻地亲吻着,他睁开眼睛,看到爸爸的脸上有眼泪。他笑了,之后沉沉睡去。等他醒来,家里只有妈妈坐在床沿上独自垂泪。他问妈妈,爸爸这么早就上班了?妈妈说爸爸走了,不再回来了。孩子一直在追问,妈妈一直在躲闪。这样过了一个多星期,孩子闯祸了,妈妈生气地打他,打着打着,妈妈哭了,妈妈说,你这么不争气,活该没有爸爸!这时候他明白了,妈妈不是在吓唬他,那个深夜里的吻,是真正的告别。
    孩子从此和母亲相依为命,从此开始寻找父亲。他问遍了所有的亲戚和认识爸爸的人,最后得到的确切信息只是他爸爸从单位辞职并且和妈妈离婚,之后到外地去了,具体的地方,没有人知道。
    这是一个懂事的孩子,他看着妈妈一个人带他很艰难,于是开始学习自立——只要是能自己做的事一定不让妈妈受累。他心里有个小愿望,只要他表现好,心疼妈妈,爸爸有一天一定会回来。那是一个充满希望也充满挫败的、小男孩独自成长的过程。他学会了买菜做饭,学会了洗碗,学会了给妈妈的自行车打气。家里的衣橱中还有爸爸忘记带走或者根本就不想要了的几件衣裤,那是他的宝贝,仿佛爸爸的气息还存在于这个家里就意味着爸爸可能今天就回来,像每天下班骑着自行车回家一样。他把一只小铁熨斗放在火炉上烤热了,学着妈妈的样子在爸爸留下的裤子上铺一条湿毛巾,一下熨下去,热气冒出来,爸爸的裤子变得一点皱褶也没有了,他踌躇满志地把裤子重新挂起来。爸爸的裤子在衣橱里被妈妈的衣服们挤得重新起皱了,他重新烫过。这样重复了多少次?他不记得了。他只记得最后一次,热熨斗压在湿毛巾上,冒出了焦糊味——爸爸的裤子被烫破了。那次他真的很绝望,他知道,一切都和他希望的不一样,注定不可能一样的。
    真的,一切和他的期望不一样。妈妈开始为他找一个新爸爸。妈妈的话令他恐惧,难道爸爸还有新旧之分吗?难道爸爸是可以随便换一个的吗?那些日子里,有噩梦来纠缠他,总是被没有脸的男人毒打,逼着他叫爸爸,他咬着牙不求饶……他只想要自己的爸爸。
    妈妈那边似乎也并不顺利。有机会成为他的“新爸爸”的男人走马灯似的换,却没有一个最后留下来。这样的日子持续了好几年,他发现妈妈老了,无所谓的神情越来越司空见惯。尽管如此,他从来不问,妈妈是不是还渴望能给他找个“新爸爸”。
    渐渐的,他长大了,开始明白妈妈为什么没有朋友,也明白了什么叫做“声名狼藉”。但是他从没有忘记那个夜晚和爸爸脸上依稀挂着的眼泪,他一如既往地想念他,渴望奇迹出现——爸爸突然回家。
    他确定地相信,妈妈一定知道爸爸的去向,只是妈妈不愿意告诉他。他从妈妈不定期收到的汇款单上看到了爸爸的名字和地址。他悄悄记下那些地名,拿着地图对照——路太远了,他没有能力去,他还是个孩子。于是他想出了一个对他来说比较容易做到的方法——写信,给自己的爸爸写信。这个过程让他常常有幸福的感觉,一边写一边想象着那个温和、慈爱的爸爸读信的样子。慢慢的,他开始依赖这种方式,他把自己的生活事无巨细地写下来,他相信爸爸看到这些一定会想念他的,这些他以为作为父亲应该了解的关于孩子的事情,甚至让他感觉到一种责任——难道儿子和父亲不应该如此细致地交流吗?
    可是,他从来没有收到过爸爸的回信,他的信也从来没有被退回来。于是他持之以恒地写,就像写日记一样地写,他把零用钱都用来买了邮票,一次100张那样买。他几乎不再关注父亲是否在一个他不能到达的地方阅读着他,他关注的就是自己是多么渴望表达,对父亲表达,哪怕是虚幻的父亲的影子。他就是这样默默地自说自话着长成了一个漂亮小伙子。
    18岁生日到了,妈妈给了他一块“浪琴”手表,很薄、很精致,是爸爸留下的,嘱咐了要在这一天送给他。妈妈有点儿老了,还是一个人。
    孩子考上了大学。那是一个新天地,他第一次觉得自己有能力安排自己的生活了。他悄悄地勤工俭学,把挣来的钱存起来,他想只要存够了路费,就出发去找爸爸。
    大学二年级的寒假,他有了一笔钱,能够支付往返的机票。他没告诉妈妈,戴着爸爸留下的手表,到了海口。
    他找到了那幢高楼,找到了那扇从没对他敞开过的门,他站在门外,犹豫了一会儿,轻轻地敲了几下。开门的男人,正是他爸爸。虽然爸爸的样子和他记忆中的形象已经截然不同,但是,他还是一眼就认出了。他们面对面站着,他忽然发现自己怎么也叫不出这个他在心里呼唤过这么多年的那个简单的词,他只是站着,不知进退。
    那是一个跟他和他妈妈的生活完全没有关系的家庭,有女主人、有孩子,看起来平静、幸福,他爸爸介绍他给女主人认识,说是朋友的孩子,到海南来找工作。爸爸带着他很快离开了这个家,他们在一家酒楼找到一间包房坐下来说话。
    孩子就这样了解了爸爸离家出走的原因,要面子的爸爸不能忍受声名狼藉的妈妈,选择了只身远走。所有这些成年人感情历史中的公案他都不感兴趣,他只想知道,爸爸是不是曾经舍不得他。然而,自始至终,孩子都没有问出这句话,当他想要问的时候,每每被爸爸的那种无声的排斥所阻止。
    他只在海口停留了一个白天,爸爸就把他送到了机场,爸爸说的话他一生都不能忘记,这个正在年华老去的男人说,他收到了所有的信,请他以后不要再写了,因为他至今不能确定,这个大眼睛的孩子,是不是他的儿子。
    我有点儿想念这个现在不知去向的男孩,我想他一定很难过,对他来说,每个父亲节都是没有父亲的。他说过,就在他看着日夜思念的爸爸转身离开海口机场的时候,他心里的爸爸死了,他成了一个从来没有过爸爸的孩子。
    也许每个人都会有期望抹煞一段经历和一段感情的时刻,但是,在记忆中杀死自己的父亲,无疑是最令人悲伤的吧。我不知道现在这个孩子过得好不好。
    但愿他过得好,有一天可以坦然说自己很幸福,就像现在的杨晓。
 
很多时候生活永远比小说精彩或者说残忍。可能作为人来说,最没有办法选择的是父母和出生,没有人不希望自己的父母对自己好一点,没有人不希望自己的父母受到所有人的尊重和羡慕,可能正是因为如此,来自于亲情,尤其是父母的伤害可以说是致命的,足以影响一个孩子终身。但是我们没有办法选择这一切,改变这一切,我们能做到的很多时候只有改变自己、改变自己的态度,从而掌握自己的命运。
第九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按照规定接受义务教育,不得使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
第十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以健康的思想、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未年成人,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流浪以及聚赌、吸毒、卖淫。
各个家庭的教育不同,下面这个故事也是个单亲家庭,这个单亲的母亲是怎样教育自己的独生女儿的。
《我的母亲》
从小到大,我写过无数作文,其中很多成为范文,就是被老师当堂朗读的那种,但是我从来没有写过《我的母亲》。每次命题作文,只要是《我的母亲》,我就恳请老师给我换一个题目——我的理由只有一个,我是被外婆带大的,我要写《我的外婆》。
     我不肯写我的母亲,因为我不知道如何写她——她绝对不是一个普通的母亲,她和我所有同学的母亲都不一样。她小姐出身,上过大学,不会做任何家务,走在街上永远挺胸抬头,在年轻的时候,吃过北京所有的馆子,去过北京所有的公园,在那一辈妇女中,像她那样的女人是不多的。我为有她这样的母亲骄傲,但是她为有我这样的女儿自豪吗?
     我是一个南方孩子,刚到北京的时候,由于口音以及个子矮小,常常被人欺负,最初几个月,没有一天我不是哭着从学校回来。有一次,我在饭桌上哭得泣不成声,外婆看着心疼,对母亲说:“你总要管一管,去找找校长或者其他孩子的家长。”母亲瞟了我一眼,问了一个我那个岁数根本不可能回答的问题:“为什么那些孩子只欺负你,却不欺负别人?”
     这个问题几乎伴随了我整个成长——无论我受了什么委屈,无论我得到多么不公平的待遇,我永远会先问我自己:为什么是你不是别人?有没有你自己的问题?
个子矮小我无法改变,但是口音我则彻底改掉了——现在即使我告诉别人我是南方人,人家都会说不可能,为什么你没有一点口音?我心想,你知道我是怎么做到的?我是跟着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学舌学出来的!
母亲和我外婆的最大分歧在于,我母亲坚持认为不要给孩子任何可以依赖的幻想,要告诉孩子真相:你不是最优秀的,你不是最好的,这个世界上有比你更强的人,你想要过更好的生活不是错,但你要自己争取,即使身为你的母亲,也没有义务为你提供你所要的一切。你有本事,你就自己去挣,没有本事,就不要抱怨。
       记得刚工作的时候,第一次出差,下了火车发现钱没有带够,给母亲打长途,希望她能从我的工资卡里给我取出1000元钱快寄给我,母亲愤怒地说:“你去出差为什么不带够钱?你妈妈不是家庭妇女,哪有那么多时间给你干这些事情?”
      我在电话里哭了——后来她当然是给我寄了钱,但是警告我下不为例。的确,后来我没有为这些鸡毛蒜皮的事情麻烦过她,因为她不止是一个母亲,而且还是一个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她有很多更重要的事情。
     曾经我很为自己的母亲不是那种传统型的母亲而遗憾,但是现在我不这样认为了——命运给了我这样的母亲,而她也造就了我独特的个性,为此我真的很感激她——因为她,所以才有我,因为她有个性,所以我才有个性。她不是不肯为我做出牺牲,她只是不肯为我做出不必要的牺牲。
    2003年,某一天深夜,我被送到医院急诊,母亲当时正负责宝钢项目,她赶到医院时,大夫告诉她我病情严重,刻不容缓,需要马上化疗,她当机立断办了退休,从此整整半年的时间,起早贪黑风里来雨里去。她甚至对亲戚说:“如果能够一命换一命,就让我换了她吧。”
     我常常想,母亲为什么甘愿用自己的命来换我的命,却不肯给我一点点依赖和幻想呢?即使在我生病的时候,她也从来不像有的母亲那样说些“善良的谎言”,她似乎从来就不认为我承受不住真相的打击——她是直截了当跟我说的:你生的病叫恶性滋养细胞肿瘤,如果不化疗,你活不过半年,如果化疗,你有50%的胜算。即使化疗结束,你也不能像以前那样过日子,你必须常常到医院检查,防止复发。在协和医院的记录中,曾经有18年以后的复发患者。
我当时差点疯掉,我对她说,我的生命是我自己的,我不打算治疗,我要用最后的时光去周游世界。她冷静的告诉我:第一,现在不是最后的时光;第二,你的生命不完全是你的,你这条命是我给你的,你要为我活下去。
我想如果我的母亲不是这样一位母亲,我会成为今天的我吗?我现在还能活着写这些文字吗?她帮助我发现了生命中另外的意义,她让我成为我自己,但又让我懂得,我的生命并不是任性地属于我一个人,生命之所以可贵,并不仅仅在于它对于每个人只有一次,而且还在于它的广度和厚度——就像我母亲对我说的那样,如果你拒绝化疗的惟一原因,是因为你害怕痛苦,那么你以为你去周游世界就能真正快乐吗?我想她说得对,感谢她让我懂得,生命本身就是包含苦难的。多年以前,如果她不肯经历苦难,那么就不会有我的生命,多年以后,如果我不肯接受化疗,就不会活下去。所谓“痛快”,没有痛苦的“痛”,怎么会有快乐的“快”?
 
第十一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允许或者迫使未成年人结婚,不得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
第十二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四、 学校保护
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未成年人全面发展。
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尊重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不得随意开除未成年学生
保护未成年人在学校活动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我感觉对于人来说,最值得珍藏的一段岁月肯定是学生时代。整理这份稿子的时候,我无意当中翻到了我六年前写的一篇文章,今天我就把这篇文章介绍给同学们,希望同学们可以跟着我的文章重回久违的校园生活。
一起成长的岁月  
 
三年前,我曾带过一届药科班,在他们班的主页留言板上,就在今年8月份,我写过这样一句话:“再次相遇,我更乐意你们喊我一声姐姐!”
许多学生向往的师生关系莫过于平等、和谐、融洽,其实这也是每一个老师所追求的境界!
我还是比较适应这样一种交流语言:
“一个部门经理与下属发生争执,总经理总是偏袒部门经理,这是一个规律。”
“相遇是缘分,三年转瞬即逝,我们为什么不能好聚好散呢?”
“希望学校今后能请一些不热衷于念历史书的人来给我们做报告。这是我最大的听后感!”
……  ……
这样一个班集体,拥有这么多个性鲜明、才华横溢的学生是班主任的运气。因为有了他们,在班级建设方面剩下的工作已经不多了。只要你学会欣赏、能够包容、善于引导,学生本性的相互影响就足以形成强大的凝聚力与生命力了!
前不久,我们班的金成同学在江苏省数学竞赛中以优异的成绩获得了省一等奖。没有人想到,这样出色的学生,在初赛时居然会名落孙山。她进复赛的入场券是同班同学张昊主动让出来的!我永远忘不了,这件事情给予我的震撼:当张昊大声表示:“要让,我只让我们班的女生!”与此同时,她最好的朋友徐婷因为计分错误,丧失了复赛的资格。当老师问她你愿意让谁时,她毫不犹豫地说:“金成”。我还有话说吗?有人说:“竞争中的友爱是人类的最高境界。”而这又何止是一份友爱?她让全班深深地懂得:什么叫人格的力量!
在她今年的评语中,我写了这样一句话:“即便你不是那样多才多艺,聪明伶俐,就凭这份大气与洒脱,你已走在了许多人之前!”这许多人也包括我在内!我为有这样的学生感到骄傲!我们的班集体为这样的成员而自豪!
这件事后不久,学校迎来了团市委举办的“建党八十周年知识竞赛”。团委希望我们班选三名团员组成江中代表队参加比赛,并且承诺如果取得名次,我们班的入团名额增加两个。在挑选选手时,我写了丁甬江的名字。这应该讲是一个很冒险的决定。
丁甬江是一个很有特点的学生,属于那种“大智若愚”的典型:他能将检查都写成一道风景,绝顶聪明但又非常“淡泊名利”。他象棋下到全国第七,囊括历年镇江少年组冠军,却从不在班上张扬。为了参赛请假,我这个班主任才知道他的行踪。夺冠之后,想帮他出张海报,他都连连摇手,真诚拒绝,颇有区区小奖,何足挂齿的风范。
但也就是他,居然在校外一次“名师选徒”考试中创下了150考30的纪录,被作为当然的“朽木”淘汰出班。全班公认他知识面广,推荐他参加“金钥匙”复赛,他却唯恐惹火上身,没命地推辞。我在边上讲了半天:拿到名次,中考加分呢!讲到后来,自己都感到在他的“清高”之下多少有点俗不可耐。
一句话,这是一个不愿浪费一个脑细胞,非常讲究生活质量、个人兴趣的学生。说实话,这也是我最欣赏的学生之一!
不出所料,听说他的名字上了“黑名单”,他的表情只有一个词能形容,那就是“五雷轰顶”。天哪!半个月背800道题目,还要集训、看资料……这不要了他的命吗?
我几乎没跟他个别交谈什么,只在班会课上宣布了这事,并且替两位候补团员谢谢三位同学,祝他们取得好成绩!——我想看一看,经过张昊事件的洗礼,班级的凝聚力是不是增强了。更想试一试,在这样的氛围中,一个连中考加分都不放在心上的同学,能否为班级去争取两个入团的名额,能否把集体的荣誉、学校的形象看得比自己更重?
结果是:由我们班组成的学校代表队荣获市二等奖,丁甬江本人获个人三等奖。发放奖状时,在全班同学的掌声中,他的脸上露出了一种非常纯净、可爱的笑容,这时我才知道,同学们为什么一直管他叫“丁丁”!
更加难忘的是督导期间,学校指定四个班级对外公开主题班会,为了保险起见,要求我们班将以往一个《教育回报社会——分享》的主题班会再重演一遍。当时接到通知时,离督导还剩十天了。我非常犹豫,学生乐意这样做吗?但重起炉灶,“你有把握吗?”连我自己都这么问。这不仅仅关系到我们一个班的荣辱成败,还牵连到学校的声誉与评价哪!
考虑再三,我把这个决定权给了全班同学!几乎所有的学生举起了手对我说:我们愿意牺牲双休日的时间!我们有把握!我们能搞出一台远胜于《分享》的主题班会!最艰巨的一个问题就这样在群情沸腾中解决了。
短短的十天内,《天平——初二(6)班法制小品、知识竞赛主题班会》势如破竹,一气呵成。在我有限的班主任岁月中,那十天好象是我最受欢迎的十天。无论是下课还是放学,甚至在眼保健操的间隙,都有一大群学生围着我,不厌其烦地争论剧本的措辞、道具的运用、演员的选择……没有节目的同学更是担当起评委、后勤的重任,为了借一盒配乐磁带,甚至有人连夜跑到小学老师家去!
往往是全校的灯都熄了,我们班的走廊上还聚集了许多学生,在唇干舌燥地演小品,边上站着汗流满面的我:忘词,重来!不熟,重来!动作不到位,重来!……
有人说:正式督导时,在你们班的时间恐怕不会超过十分钟!这样的投入、这样的汗水值得吗?如果十天的辛苦能换来层出不穷的文艺人才;如果十天的投入能让师生之间深深地体会到同甘共苦,荣辱与共;如果十天的筋疲力尽能使每一个人聚焦集体,重新关注身边的成员;如果十天的燃情可以给所有人一份永不磨灭的记忆……你还会在意督导停留的时间吗?
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
不知不觉中,我已与六班携手走过了两年,不知一年后学生会有怎样的转折,怎样的前途。但我相信,不管他们走多远,在这样一个班集体,在这样一段岁月里,那些可歌可泣的故事能深深地打动我,怎会不深深地留在他们年轻的心中?
感谢岁月,让我认识你们!
但愿多年以后,你们也会说:感谢那段岁月,让我认识了你——苏老师!
 
这个班级在2002年中考当中一半学生进入了重点高中,现在大多数学生已经在高校深造。去年夏天聚会的时候,在吃饭的时候,有一个学生告诉我,你还记得张伟吗?特殊家庭的孩子。没有考上大学,父亲去世了,时隔六年,居然初中的同学家长捐2000元送到他手上,我特别感动。在KTV唱歌的时候,发现学生选的歌跟我非常类似,我们相差十二岁,正好一轮,现在据说五岁就是一代了!没有代沟感觉哈。我非常奇怪,他们说,我们是你亲生的呀!!
一般说的是一个好老师能成就一个好的学生。应该说是相互的,其实好老师也是由一批优秀的学生成就的。肺腑之言!
 
五、社会保护
保护未成年人身体的安全和健康。
保护未成年人思想和心灵的健康护未成年人身体的安全与健康
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文化馆、影剧院、体育场(馆)、动物园、公园等场所,应当对中小学生优惠开放。
营业性舞厅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有关主管部门和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
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淫秽、暴力、凶杀、恐怖等毒害未成年人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
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的教室、寝室、活动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室内吸烟。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任何组织和个人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招收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应当在工种、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和保护措施等方面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安排其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
少年儿童的图书馆很少,网吧泛滥,桌面上贴着不良网站的网址,帮助小孩欺骗家长,帮他买早餐鼓励通宵达旦上网奋战。黑网吧泛滥。这点镇江作了是很差的,香烟拆开来卖,自己孩子肯定是不染指的,早就送到贵族学校去全封闭管理了。
举例,我们学校曾经有一个孩子在网吧就被绑架杀了,耳朵都已经被割掉了。
六、司法保护
第三十八条 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第三十九条 已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家长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时,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第四十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办理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应当照顾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并可以根据需要设立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人办理。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少年犯管教所,应当尊重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第四十一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审前羁押的未成年人,应当与羁押的成年人分别看管。对经人民法院判决服刑的未成年人,应当与服刑的成年人分别关押、管理。
第四十二条 十四周岁以上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在判决前,新闻报道、影视节目、公开出版物不得披露该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及可能推断出该未年成人的资料。
第四十三条 家庭和学校及其他有关单位,应当配合违法犯罪未成年人所在的少年犯管教所等单位,共同做好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工作。
第四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免予起诉、人民法院免除刑事处罚或者宣告缓刑以及被解除收容教养或者服刑期满释放的未成年人,复学、升学、就业不受歧视。
第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审理继承案件,应当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继承权。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离婚双方因抚养未成年子女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应当根据保障子女权益的原则和双方具体情况判决。
很多时候,我们会说,我没有遇上一个好父母、也没遇上一个好老师,也没有遇上一个良好的周边环境,所以我如此不幸。每每这时,可能我们要像前面说的那个女孩子一样问一下自己,为什么是你不是别人?有没有你自己的问题?我们有没有下诉的类似情况?!
七、自我保护
第十四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一)旷课、夜不归宿;
(二)携带管制刀具;
(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九)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我没有上诉的原因,表现非常好,可能要在自己的个性找找原因,法律知识比较淡薄,不是很清除犯错的成本。
将来怎么办?这么年轻!
总要有一样拿得出手
电影《小英雄雨来》曾名震天下,剧中雨来的扮演者孟旭也因该片获得广泛赞誉,被称为“天才小影星”。成了许多人眼中未来的“电影大明星”。遗憾的是,孟旭不但没有发扬表演天赋,反而书也没读好,落得非常尴尬的境地。进入社会后,他父亲送他到日本学厨艺,并告诉他:“人活在世上,总要有一样东西拿得出手!
  ”在日本留学的几年里,孟旭尽管非常努力,厨艺硬是拿不出手。
  20岁那年,孟旭回国学杂技,舌头穿针。他终于找到了人生突破口,总算有一样东西拿得出手。他在短短两分钟之内,不拿手摸无须眼看,只用舌头就一根线上穿成了17根缝衣针,创造了一个奇迹。
  这样的“偏门”杂技和热门的影视表演相比,当然是不可同日而语的,但是只要有一样东西拿得出手,人生就充盈如歌。孟旭不演电影,照样活出真我风采。
  人活于世,可以有无数个追求,但你总要有一样东西拿得出手,哪怕这东西是不起眼的,否则,人生路上难免不留下一片片空白。
   
类似经历的男孩子,在押期间,看了很多书,一技之长,经常被请出去修理高档汽车。刑满之后,放弃了回家乡的机会,在镇江开了个汽车修理厂,创业成功。
苦难如果不能超越,永远是耻辱,但是如果可以凭借自己的努力超越苦难,那将是人生最大的一笔财富!!
 
与法同行,我上高中的时候惨案,不管是那个短暂一生的孩子还是最终被法律严惩的罪犯,不管有没有意识到,我们的一生都是在与法同行,真心祝愿我们在座的每一位同学早日回到校园,走进社会,做法律的朋友,幸福生活和工作!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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