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16日上午九时,由民盟中央社会与法制委员会主办、民盟中央办公厅和民盟北京市委协办的“新中国成立60周年法治论坛”在民盟中央机关举行。 在法治领域的研究和实践,历来是民盟的重要特色之一。新中国成立以来,多名民盟领导人在国家司法部门担任重要领导职务,许多盟员在法律实践、法学研究、法治教育等领域做出了巨大贡献。“新中国成立60周年法治论坛”的举办,旨在回顾建国60年法治建设的历程,总结经验教训并展望未来,充分发挥民盟的参政议政职能,促进中国法治建设发展。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民盟中央副主席李重庵出席论坛并致辞。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二级大法官黄尔梅,中国政法大学原校长、中国政法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陈光中教授做专题发言。全国人大常委、民盟中央副主席索丽生,全国政协常委、民盟中央社会与法制委员会主任贾庆国主持论坛。
李重庵副主席在致词中全面介绍了新中国成立6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法治建设所取得的成就,并强调了宣传法治理念和弘扬法治精神的必要性与重要性。他说,胡锦涛总书记号召在全社会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教育,这意味着依法治国不仅需要制度和程序上的保障,而且也需要思想和意识上的保障,二者对于我国民主法治建设的意义都十分重大。弘扬法治精神,就是要宣传和树立法治理想、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逐步把法治作为一种重要的执政方式、行政方式、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引导广大公民不断增强主体意识、参与意识、权利意识、责任意识、宽容意识,推动全社会形成“依法办事”的良好风尚。
李重庵副主席向在法律和法学领域工作的盟员们提出了期许和建议。他说,首先,要关注和致力社会法治理念的理论研究和宣传教育;其次,在做法学研究时注意对中国国情的深入了解和认识;再次,在作法律比较研究时更加注重研究法律制度、体系背后的不同国体和政治、经济、历史、文化等背景;最后,关心我国的立法工作,积极参与民主立法、科学立法的实践。这样,有助于提高民盟在法制领域参政议政的水平,有助于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的建设与发展。
黄尔梅大法官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对论坛的开幕表示了热烈的祝贺,她结合自己多年的法律实践经验,就《新中国60年人民司法的发展、启示和展望》作了深入浅出的报告。
陈光中教授长年从事法学研究和教育工作,是我国社会主义刑事诉讼法学的奠基人之一,他向与会者介绍了《刑事法制60年》。
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殷啸虎,民盟上海市委参政议政及法制委员会委员、华东政法大学教授陈俊,民盟河南省委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河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陆咏歌,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律系教授李力,也分别就旧中国宪政运动、民盟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应对社会群体性事件、大学法学教育等问题发表了精彩演讲,并提出了许多有探讨意义的新观点。
据民盟中央社会与法制委员会主任贾庆国介绍,此次论坛还收到全国各地民盟组织法律方面的专家、学者提交的论文60余篇。民盟中央将以专题报告和所收到的论文为蓝本,凝练升华,向中共中央、国务院及有关部门提出相关意见与建议,促进我国法治建设发展。
出席此次论坛的还有民盟中央社会与法制委员会原主任、最高人民监察院特约检察员黄景钧,北京市人大常委、民盟北京市专职副主委李怀芳等。民盟中央各专门委员会委员,民盟北京市、上海市等省市委员会的同志,民盟中央机关各部门、群言杂志社、群言出版社和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也参加了会议。 (民盟中央参政议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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