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SARS、高致病性禽流感、猪链球菌病和口蹄疫等疫情的不时发生,引起了社会各界对动物的人畜共患病的广泛关注。动物防疫作为从源头上控制公共卫生安全事件发生的一项重要工作,开始得到广泛认可和重视。,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市的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得到了加强,防疫基础设施得到了改善,免疫密度明显提高,防疫成效比较显著,保障了畜牧产业安全和人体健康。
但是,从我们最近调查的情况来看,我市动物防疫体系当前还存在着不少问题和薄弱环节,与全面加强动物卫生防疫工作,提高快速反应能力的总体要求相比尚存在较大差距。主要有以下突出问题亟待解决:
1. 兽医管理体制改革不到位。去年 底,我市市一级按照国务院的要求,成立了畜牧兽医局。而辖市区(除扬中外)及乡镇两级的兽医管理体制改革迟迟没有进展,动物防疫工作的公益性职能与经营性服务职能尚未得到分离。基层兽医站承担了大量的公益性工作,但实行的是自收自支,致使防疫经费得不到保障,“轻防重治”、“留病养医”的现象比较普遍。
2.基层动物防疫工作基础条件相当薄弱。乡镇、村是动物防疫的重点和第一线,然而也是防疫工作体系中较为薄弱的环节,防疫人员老龄化、业务水平低下等问题比较突出。全市乡镇畜牧兽医站现有职工总数660人,其中高级职称的仅4人;茅山老区乡镇50岁以上的防疫员占到了80%。基层动物防疫人员工作压力大,而工资待遇度较低,工作积极性严重受挫,导致免疫质量和密度得不到保障。执法力量严重不足,兽药的生产、经营和使用难以监管。
3. 应急反应机制不完善。一是目前我市动物疫情测报方式、技术和手段落后,信息采集点少、信息量小。疫情报告统计周期长,时效性差,不能及时反映动物疫情动态,难以对重大动物疫病做出早期预警预报,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野外监测预警工作基本处于空白状态。二是动物防疫应急反应机制尚不完善,疫区动物扑杀评估和补偿机制不健全,隔离、消毒、扑杀、无害化处理等动物疫情快速处理设施设备明显不足。三是动物防疫物资储备制度尚未建立,难以满足应对重大、突发动物疫情的需要。
4. 动物防疫技术手段落后,防疫监督及屏障设施不健全。各级防疫监督机构缺乏必要的执法监督手段,防疫、检疫、监督工作力度不够。目前,我市市级动物疫病诊断实验室生物安全级别普遍较低,装备不配套,难以开展重大动物疫病病原分离、监测等实验工作。一些县级实验室缺乏必要的二、三类疫病临床诊断设备和诊断试剂。兽药质量监察、兽药残留监控与安全评价等方面的设备落后,能力不足。而乡镇一级畜牧兽医站基础设施更是落后,大多数没有显微镜、冰箱等必需设备,不具备检疫、检验及疫苗贮藏等条件。一些畜牧兽医站办公用房甚至还是危房。
二、对加强我市动物防疫工作体系建设的几点建议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加强动植物疫病防控,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动物防疫工作是公共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保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基础性工作。我国现有的200多种动物传染病和150多种动物寄生虫病中,已知有60%以上可以传染给人。动物疫病防治是人畜共患病防控的第一道防线。做好动物防疫工作,事关发展稳定,事关民生安全,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为此,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快动物防疫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动物防疫管理体制改革,就是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的要求,以建立健全兽医工作体系为重点,完善市、县、乡镇三级兽医行政管理机构,在合理区分经营性服务和公益性职能的基础上把公益性职能履行好,乡镇畜牧兽医站人员、业务、经费等应由县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承担动物防疫、检疫和公益性技术推广服务职能。原由乡镇畜牧兽医站承担的诊疗服务等经营性业务与公益性职能要进行科学界定、合理剥离,逐步走向市场。鼓励和引导乡镇畜牧兽医站分流人员领办、创办经营性兽医服务实体。通过改革体制、创新机制,完善动物防疫网络的组织架构。 (二)建设高素质防疫队伍。机构编制部门要会同财政和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合理核定畜牧兽医工作机构人员编制,并对兽医行政执法机构实行全额预算管理。招聘部分兽医或动物防疫专业毕业的大中专生,充实到乡镇兽医队伍中去。对部分待遇或收入明显偏低的乡镇,要落实措施,切实解决,以稳定动物防疫队伍。要通过业务培训、竞争上岗和实行资格准入,提高兽医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技术水平。对从事兽医诊断、治疗、保健等经营活动的兽医人员,实行执业兽医资格认可制度,加强对执业兽医的管理,规范从业行为,提高服务水平。
(三)加强动物防疫体系的基础设施建设。要把动物防疫体系硬件建设作为农业综合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完善动物防疫经费的财政保障机制。建议市政府将动物疫病监测网点建设列为全市实事工程之一,下拨专项资金用于市级防疫装备的全面升级。同时,各辖市区也要安排资金为县级实验室、乡镇畜牧兽医站和中心屠宰场防疫检疫站配备合乎规范的办公用房及监测、防疫装置。对兽医行政执法机构的运行维护费用实行全额预算管理,对技术支持机构承担公益性职能给予经费补助。同时,按照公共财政原则和分级负责的要求,建立市、县两级动物重大疫情专项防控储备基金,纳入市、县两级财政年度预算,专项用于重大动物疫情确认、疫区封锁、扑杀及其补偿、消毒、无害化处理、疫源追踪、疫情监测以及应急物资储备等方面的工作。
(四)推进饲养方式向规模化、标准化、规范化转变。当前,我市人畜混居、散放散养、混放混养等传统落后养殖方式还很普遍。转变养殖方式是动物防疫工作的需要,也是我市养殖业走向现代化的必然要求。要根据各地实际,分类指导,稳步推进,发展不同形式的规模化、标准化养殖。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发展养殖小区的经验,对标准化养殖的农户给予适当的政策扶持,推进养殖方式的转变。
(五)建立和规范市场监管体系。畜牧、工商、质监等部门要紧密配合,加强对动物饲料、药品生产和使用全程执法监管。动物防疫监督所要对辖区内畜禽批发市场、大中型畜牧生产场的上市动物产品,重点加强瘦肉精、激素类等药物的残留监控,保证农畜产品的质量安全。要制定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批发市场检疫操作程序,建立与产地联系的机制和市场信息发布系统。在养殖区、规模畜牧生产企业、屠宰场、畜禽交易市场、动物产品贮藏冷库等设立动物防疫管理信息收集及服务网点。动物防疫部门要加强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监督。对那些收售病死动物、加工病害动物食品等不法行为要加大打击力度,使患病动物或病死动物没有销售市场,使见利忘义的不法分子受到应有的打击。
(六)建立健全有利于畜牧业发展的风险保障机制。畜牧业是比较脆弱的产业,也是风险很大的产业。随着自然灾害和疫病灾害的增多,畜牧业所承担的风险愈来愈大。仅靠一家一户的实力已无法承担。这就要求各级政府采取必要的措施,落实扶持政策,支持保险机构对广大养殖户开展畜禽养殖保险业务,尽可能地扩大保险覆盖面,以防范和化解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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