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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优先发展公交的建议

时间:2006-11-21 11:13 来源:  作者:zjmm  点击:


关于优先发展公交的建议
实验高中  赵怀德
    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发展公共交通。九十年代市委、市政府采取有效措施扶持公交公司走出了困境。自1997年我市第一条无人售票线路开通以后,我市公共交通快速发展,“十五”期间从量到质实现了飞跃。至2005年年底,共有公共汽车564辆,公交线路44条,线路总里程631.5公里,停车场5座,占地面积90多亩。车辆提档升级,线网遍布城郊,深入居民小区和军营,联结学校、景点,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促进了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方便了群众生活。
    但是,目前有许多问题制约着公交的发展,使其应有的功能得不到充分发挥。
    其一,场站基础设施严重滞后于公交的发展。据了解,按照建设部规定,每台公交车停放面积为200平方米,按现有车辆计算,应有停车场面积170亩,而实际仅有90亩。停车场严重不足给车辆的正常营运、维修保养和生产管理带来很大困难。回车场地大量缺乏,目前有50%以上的公交起讫站占用道路回车调头,直接影响了线网的优化和发展,给科学调度、合理安排和规范服务带来许多困难,同时也存在着安全隐患。
    其二,公共交通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涌入市区的客运班车,随意侵占公交线和站点,城郊还存在黑车挤占公交站台带客。虽然近年来市区道路越修越多、越修越宽,但是道路的拓宽和建设永远跟不上车辆发展的速度。社会车辆挤占公交车道,干扰公交车优先通行的现象时有发生,更有少数线路车辆乱停现象严重,甚至划出了停车区域(例如102路,斜桥街国土局大楼前),致使公交车的运营速度从九十年代的时速20公里下降到16公里,主要线路运营速度为12公里,高峰时仅为8—10公里。
    其三,公交经营面临难以克服的困难和重重压力。2004年因燃料价格飚升,使企业增大成本400多万元。2005年燃料价格连续五次调整,又造成企业成本加大700多万元。公交企业还承担着政府指定的为离休干部、革命伤残军人、盲人等免费乘车,为现役军人、职工、学生等优惠乘车的义务,每年减少收入1060万元。为确保政府为民为实事项目的完成,公交企业在没有利润形成和其它资金来源的情况下,主要依靠折旧的资金和银行贷款、职工集资以及向车辆厂家赊账来购置新车。公交总公司作为一个企业,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所产生的消耗得不到相应补偿,客观上制约了公共交通的快速发展。
    城市公共交通是与人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重要基础设施。2005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发改委、科技部、公安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六部委《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意见的通知》。温家宝总理、曾培炎副总理分别作出批示,要求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提高交通资源利用率,缓解交通拥挤。国务院领导明确提出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其积极的导向作用不可低估。优先发展公交,不仅是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英明之举。
    根据全国发展公共交通的形势及我市公共交通的现状,推进我市公共交通快速发展,特提出本案。
一、       从战略上认识“公交优先”。
公交优先发展战略的提出,最重要的意义在于改变了以往一些城市过度重视发展私人小
汽车,似乎人的出行便利要让位于私家车发展的思路和做法,而将城市有限的公共资源让位于城市中的每一个人,则不仅契合中国的国情,也更契合当代世界各国的发展潮流。许多发达国家市民出行乘坐公交车率达到了70%以上。就我市情况而言,优先发展公交,就是有效利用有限的道路资源,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出行需求,服务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目前我市公交的现状是:1、站点覆盖率低,绝大多数达不到300米半径的标准,合格率仅为11%;公交分担率低,虽然从九十年代的7.3%提高到13%,但与建设部20%以上的标准仍有很大差距;3、线路重复系数高,重复系数高达2.44(规范要求为1.5);4、线网密度低,仅为1.53/平方公里,不足周边城市的一半。这些情况导致了我市万人拥有公交车只有5.77标台(建设部标准为8—11标台/万人),营运效能低与社会经济极不相称。所以,优先发展公交十分迫切,各方面理应形成共识,高度重视。要牢固确立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中的主导地位,形成以公交为主,出租车为辅,适当控制私家车、摩托车和电动车的交通格局,倡导和鼓励市民出行乘公交车,把为市民出行提供安全、方便、快捷、舒适、经济的公共交通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实、抓好,把镇江建设成公共交通结构合理、市民出行便捷的宜居城市。
二、       从政策上扶持“公交优先”。
对公共交通的场站建设、车辆设施装备的配置和更新给予必要的资金和政策扶持。对共
公交通实行经济补贴和补偿政策,对公交企业提供公共服务支出如数补偿,要合理界定和计算亏损,及时给予补贴。对因燃料价格调整因素造成的公共交通成本剧长,应增大对公共交通的补贴。其资金来源,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如把摩托车牌照拍买所得收入用来补贴公交。
三、       从城市规划和道路建设上落实“公交优先”。
在城市规划中,要根据城市总体布局和人口分布,确定公共交通设施用地,要制定用地
详规,不得随意改变用途。同时,优先安排公共交通设施用地,实行土地划拨。要将公交场站和配套设施纳入旧城改造和新城建设计划,将公交场站作为新建居民小区、开发区、大型公共活动场所建设、道路建设改造等工程项目的配套建设的一项内容,实行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同步交付使用。对未按规定配套建设公交场站等设施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和验收。今后新建和拓宽道路,要像南徐路一样设置公交专用车道,要落实同步建设公交站棚。
四、       从交通管理上保障“公交优先”。
对全市44条公交线路,要严禁停车,更不得随意挤占道路专门用于停车,对违章停车
要加大处罚力度,保障公交线路畅通。要合理设置公交优先车道、专用车道、路口专用线、单向优先专用线等,调整公交与其它社会车辆的路权使用分配关系,提高公交车运营速度和道路资源利用率。要加强对优先车道和优先通行信号系统的管理,通过道路监控,对占用公交专用车道、干扰公共汽车优先通行的社会车辆依法查处,保证公交对道路资源的优先使用权,提高公交车的运行速度和准点率。
五、       从提高服务水平上做到“公交优先”。
“公交优先”并不是公交企业优先。公交企业要树立人民群众优先思想,不断提高服务
水平。要科学调配和编制运行图,加大行车密度,及时疏解客流,缩短乘客等候时间。要加快车辆更新步伐,提高新车新系数,优化乘车候车环境,吸引更多的市民乘公交车出行,提高公交车分担率,使公交企业步入良性循环的快速发展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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