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如何搞好社区服务的建议
市民盟 张苏明
近期通过对我市京口、润州两区305个社区的抽样(石马湾、酒海街、三元巷、广东山庄)调查后发现,社区服务是社区建设中永恒的主题,是社区建设的出发点和根本宗旨。“以人为本”,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是社区的基本功能。因此,社区服务的规范发展对于社区建设的顺利进行至关重要。社区服务包含的内容很广,第一类是以社会福利服务为主要内容的面向老年人、残疾人、优抚对象、贫困户等社会特殊群体的服务;第二类是以便民利民服务为内容的面向全体社区居民的服务;第三类是面向辖区企事业单位的社会化服务。 但是在社区服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还有不少,主要表现为: 1、社会服务分散零星,缺乏统一规划和管理。近年来,随着居民生活服务需求的增加,产生了名目繁多的社会化服务,社会服务业蓬勃发展,进入社区的各种有偿的社会服务机构很多。但这些服务机构本身是超越社区范围的经济实体或社会中介的一个末梢,从社区服务的角度看,是分散的、零星的,并不形成网络,总的来说目前社区服务与实际需求相比还存在较多的空白点,而且是重有形的、物质性并具有较大经济效益的服务,轻无形的、非物质性的服务。如家政、修理修配、饮食、理发等日常生活中基本需求的服务相对比较发达,而心理咨询、法律咨询、纠纷调解等服务相对欠缺。 同时,不同的社区因为资源不同、条件不同、需求不同,社区服务在社区间发展不平衡情况也比较严重,有好有差,参差不齐。 2、三类服务由于服务性质不同,因而其服务机构的性质、投资关系都不相同、管理要求也不同。社会福利服务一般为无偿或低偿服务,其服务机构大多由原来的政府公益性机构转制而来,如残疾人协会等,经费主要依赖于政府财政拨款,经费极其短缺且难以解决。在调查中发现,便民利民服务和面向驻区单位的社会化服务已经基本实现了市场化,但便民利民服务真正社区化的不多,大多数便民利民服务是根据市场需求而由单位或个人自发投资经营,由于没有将这类服务明确界定为社区服务,因此对其收费标准,税收优惠也无明确规范。 3、社区财政的不足。从社区服务整体来说,现在基本的做法是政府拨一点,共建接对单位资助一点,驻社区单位捐一点的方式,以弥补政府投入的不足。各社区的设施服务,如室外健身器材,社区内道路建设、小区改建、宣传牌、回收桶、广告牌等基本上均采取了与驻社区单位共建的形式。与驻区单位共建当然是解决经费紧的一条重要解决途径,但这不是长久之计,而且如果社区内没有大的企业单位,共建就没有条件,个人捐赠也有限,这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经费问题。 4、社区服务中缺乏志愿者服务。 志愿者服务反映社区服务的社会参与程度,缺乏社区成员普遍参与,社区建设就不能说是成功的。社区建设是社区成员参与的过程,反映社区各阶层包括政府、社区内非营利组织、志愿组织、驻区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中介组织及公民个人,对社区事务的关心、支持和投入,也包括志愿者服务。目前各社区志愿者服务大多没有有效开展,社区资源浪费严重,需要对社区居民建立个人档案,以发挥居民个人特长,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发展社区服务。
综上所述,我市目前的社区服务发展是社区建设中的重中之重,因此,在完善社区服务的过程中建议:
1、处理好社区经济在社区服务发展中的关系。由于政府财政拨款不足,为了维持开展社区服务必要的经费,解决经费不足问题,政府给政策,使社区通过各种渠道来增加收入。这种做法被误认为,社区经济就是社区自己办经济实体,社区办经济实体在市场竞争激烈的今天实际上也增加了社区经济的风险。随着政府机构改革和社区服务的市场化,社区服务要跳出过去社区自办经济的“小圈子”,把经济工作的视野转向整体社区经济的繁荣。社区应该努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搞好各方面服务,积极吸引民营、私营、三资企业来社区投资发展,形成“你办企业我服务,你获利润我得税”的社区经济工作的新局面。同时,通过立法(可以象颁布《行政许可法》一样)明确社区的职责定位,使社区在开展工作中明确其整体规划、统一管理和协调等服务作用。 2、解决好社区服务与一般市场服务的关系。社区服务具有双重性质,一方面社区服务具有市场性,是市场经济服务在社区中的延伸,社区服务机构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但由于其服务对象和服务内容的特殊性,使得社区服务在社区范围内具有一定的垄断地位。有竞争才有服务质量的保证,社区服务必须引入竞争机制。政府应当制定社区服务竞争规则,保障社区服务有序进行和服务质量的不断提高。另一方面社区服务具有社区性,其服务的对象是定向的,是社区内的居民和企事业单位,服务的内容是特定的,是社区居民的生活需求。这种性质决定了它是社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纳入社区建设的整体规划和统一管理的范畴。尽管社区服务是有偿的、营利性的,但要求收费必须低廉。政府应当明确各种不同类型的社区服务收费标准,同时,对社区中存在的服务企业的行政性收费和税收给予相对的优惠,以利于这些社区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从而更好地推动和发展社区服务。
3、要处理好社区与业主委员会的关系。业主委员会是由房屋所有权人组成的区域物业管理机构,在社区服务方面,社区与业主委员会二者之间有区别,但也有重叠,尤其是在新建小区,因为社区未建立前业主委员会承担着社区服务的功能。妥善处理二者之间关系有助于社区服务业的发展。笔者认为可以将二者合二为一,在人员上相互兼任,使社区和业主能共同促进社区服务。
4、社区服务功能要由单一型、综合型、粗放型、被动应付型向集约型、主动创造型转变,由无偿性、互助性服务向作为第三产业的社区服务业延伸发展,从而使社区服务真正成为拓展全面性社区建设的生长点和拉动力,成为安排就业的重要渠道。当前,社区服务要根据所在社区广大居民群众的意见和需求,最大限度地利用社区资源,广泛开展居民参与的互帮互助的社会公益活动,建立健全社区帮困救济、敬老养老、便民利民的服务体系,调动城区各部门、各单位和社会各方面力量,实行服务设施共建、社区资源共享,充分体现其社会化和自治性的特点。
2005-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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